《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6-09-19 16:19 浏览量:1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那么到底什么是五证合一 ?  

  问:五证合一是什么意思? 

  答:这次浙江省的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证件。五证合一是指将原先分别到工商、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5个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统计证这5本证照统一合并到由工商部门向企业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和统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10月起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75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201610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这项改革要遵循标准统一规范、信息共享互认、流程简化优化、服务便捷高效的指导原则。 

  《通知》明确了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二是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制定统一的信息标准和传输方案,改造升级各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和共享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数据信息落地到工作窗口,并在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有效融合使用。 

  三是做好登记模式转换衔接工作。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没有发放和已经取消统计登记证的地方通过与统计机构信息共享的方式做好衔接。 

  四是推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 

  五是加强办事窗口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使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办事窗口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 

  国办要求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7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要求从201610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坚持标准统一规范、信息共享互认、流程简化优化、服务便捷高效的指导原则。 

  《通知》指出,推进改革的主要任务有五个方面,即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做好登记模式转换衔接工作,推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加强办事窗口能力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把改革工作做扎实、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