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1-15 18:05 浏览量:1

2018年部门预算经鲤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鲤城区鲤中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开展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指导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职权,开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鲤中街道办事处包括4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卫生计生办公室)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城区建设管理站、劳动保障事务所、企业和农业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

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18

18

鲤城区鲤中街道城区建设管理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

4

鲤城区鲤中街道计生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7

鲤城区鲤中街道经济发展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3

鲤城区鲤中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9

7

鲤城区鲤中街道劳动保障所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

2

鲤城区鲤中街道技术管理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街道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紧跟全区经济、城市、文化、社会“四大转型升级”步伐,紧抓项目指标、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稳定、彰显党建实效,为全区打造都市产业高地、生态宜居高地、文化旅游高地、幸福民生高地,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多做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转型成型,构筑现代产业体系

    1、打好项目攻坚战。实施“项目攻坚年”活动,完善项目全链条服务管理机制,滚动推进6个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其中,①西郊片区(西郊新村)石结构房屋改造工程项目继续按照“一户一策”扫尾攻坚,争取市、区相关部门指导支持,尽快完成剩余房屋和店面征收,年底前正式开工建设。②龙头山片区安置项目年底前完成拆迁户回迁,加快对接龙头山旅游文化街区申报进度。③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三期(面粉厂)项目第三季度完成招商入驻率100%④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四期(麻纺厂)项目年底前完成园区改造并同步招商。⑤泉州新门旅游文化休闲街区项目年底前完成蔬菜公司、皮革厂、化建厂、豆制品厂和小黄楼精品民宿等子项目改造及部分景观提升,启动八卦沟实践基地施工和青年共享社区对外营业。⑥中侨电子仪器厂改造项目(“非遗”展示平台)项目年底前完成厂区旧厂房改造并启动对外营业。

2、做精现代服务业。围绕“特色商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便利化提升,打造东部商贸集聚区。有效依托温陵路、九一路区域优势做大做强温陵商贸中心、百脑汇等大商贸、大卖场,整合推广以华远电讯、中博手机城、龙宫电脑城为主体的数码电子IT类终端零售区域品牌。抓牢“古泉州”(刺桐)史记申遗、古城“3+2”文旅综合片区建设机遇推动文化旅游业向品质化提升,打造西部文创集聚区。围绕源和1916园区、西街步行街两大核心游客聚集点串联新门街、甲第门、“印记闽南”、海山文创园等文旅节点,指导清华社区配合市、区讲好锡兰王室史迹故事,延伸拓展精品特色民宿、“非遗”项目衍生品等文旅产业上下游链条,做足古城文化、文物“三留”文章。

3、突破招商引税关。坚持党政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制度,“一企一策”做好泉州城建集团、泉州兴泉金融控股集团、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泉州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泉州文旅集团等已落地或待引进的大型国企对接服务工作。借势泉籍精英故乡行、鲤台传统文化交流等活动加强辖区台港澳侨情感交流,促成更多侨亲乡贤带资金、项目回归创业。摸排掌控辖区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企业经营状况,特别注重督促指导21家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企业和3家在外纳税建筑企业按时足额在辖区纳税。

(二)注重科学管理,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1、精细建设品质城区。持续加强“两违”综合治理,配合开展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全方位巩固街道“全省‘无两违’创建工作示范点”和“创卫”工作成果。用好用足城市“双修”政策红利,配合推进背街小巷整治提升“XIN”行动,对接落实中山路、西街城市修补试点、象峰巷微改造工作,组织开展奎霞巷延伸段、井亭巷支巷道路及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作,高质量完成西街南片区慢行系统提升工程。配合实施危旧房屋改造惠民安居工程加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力度,逐步开展老旧小区燃气改造。

2、高效推动综治管理。结合“七五”普法开展新一轮“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建设,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加大对精神障碍患者、刑释人员、涉毒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管理帮教力度,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常住居民社会治安综治保险办理、社区“天网”监控视频系统升级和电动自行车防盗系统安装工作,按计划完成源和1916园区法治公园建设任务。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开展党政领导接访,全力配合做好重点信访人员和“两参”人员稳控工作。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切实根据全区化解不良贷款额度控制指标调整思路配合做好辖区企业三类风险贷款关注及化解工作,确保不拖累全区指标。

3、精准实施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日制度,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系列活动,定期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联合执法,全面加强文保单位安全监管,按期完成西街沿街店面简易烟感报警器安装。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摸排推动辖区小餐饮场所登记,管好、用好街道(含社区)15个食品安全信息员,加大联合执法整治行动频度,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健全完善《鲤中街道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规范管理辖区14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危旧房屋基本情况,适时组织应急救援模拟演练活动,及时跟进通政社区“全国自然灾害避灾点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后续进展。

(三)坚持惠民利民,满足美好生活期盼

1、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坚持兜底补短原则,靠前做好2018年度低保提标工作,依照新标准按时足额面向低保户、残疾人、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等群体发放各类补助金、奖励金。抓实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开展2018年精准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由党政领导挂钩牵头,“一户一策”开展“七个到户”帮扶;全面梳理街道扶贫资源,及时对接市、区扶贫项目。实施社会救助工程,配合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按程序审核上报政府保障房并发放相关补贴,按时足额代发民政代管退休退职人员工资,办好今年度“迎新春献爱心”慈善助困慰问活动和“爱在鲤中 情满金秋”慈善助学活动,第一时间面向特殊群体发放冬令救济物资。推进劳动保障就业服务,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交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特别注重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和代缴政策,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扩面行动,推动贫困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2、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全面推行“一定五化”社区治理机制,巩固提升和平社区、清正社区“一定五化”创建成效,以点带面推动其他社区“一定五化”建设,争取年底前实现12个社区“一定五化”全覆盖。积极开展新型社区治理试点,探索“多元主体、多元治理、多元服务”社区治理新模式,巩固提升清正社区、新峰社区市级试点创建成效,增选通政社区作为市级试点。持续探索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新模式,与社工事务所合作,选点清正社区、新峰社区、通政社区引入“五乐”主题服务活动,打造和谐社区。靠前参与“美丽古城、社区营造”活动,摸排整合辖区遗迹保护点、文化教育基地等资源,依托“美丽古城、家园共造”培训、竞赛等平台,培育“社区+文旅”品牌,扩大辖区文化旅游知名度。选点清正社区、和平社区试点“互联网+政务服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植入民生服务事项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总结提升清正社区、新峰社区“协商示范社区”创建水平,同步推进其他社区“协商示范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3、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扎实开展新一轮街道机关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指导社区积极参评各级文明社区。丰富辖区文化生活,扶持街道2支文艺队伍和社区30余支文体队伍结合民俗特色多办活动,配合完善肃清门广场美好生活系列图书室软硬件设施,增设百姓书屋,加强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持续推动辖区“非遗”抢救保护和申报工作,靠前配合市、区两级完成开元寺、清净寺申遗任务。提升志愿服务工作水平,多渠道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指导东华社区创建区志愿服务示范社区。

4、同步推进其余各项工作。探索“医院-社区-家庭”一体化健康服务管理新模式,指导和平社区创建全区首个“医院-社区-家庭孕妇管理”试点;推进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工作,增列东门社区、和平社区作为第二批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社区。构筑生态环保屏障,严格按照《鲤城区各街道2018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要求组织开展水体、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持续抓好环保督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定期组织辖区八卦沟巡查清理,协调指导部分企业开展环评工作,配合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完善落实人民武装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在确保完成征兵、集训等常规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社区居民兵营基础建设,全面落实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四课两课政治教育学习任务。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和“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依托老年大学平台举办重阳、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专题庆祝活动,丰富辖区老年人文娱生活。健全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指导新峰社区试点流动人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强化宗教事务管理力度,加强辖区宗教场所安全管理。配合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稳步推行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加强街道与学校沟通合作,进一步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关注关怀未成年人,协调区相关部门促成清华社区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指导东门社区、升平社区创办“四点钟”学校。致力维护职工权益,持续开展企业、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活动,扩大企业工会覆盖率,稳妥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丰富职工文娱生活,指导东门社区试点成立社区职工之家。

(四)聚焦改革提升,开创工作新局面

1、充分发挥党建创先实效。借助“鲤中党员微平台”等载体和全区含龙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内的红色教育资源进一步活化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形式,有序衔接党员“三诺”、先锋指数测评等重点工作,靠前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持续构建“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工作运行机制。街道层面重点打造源和1916园区“文创产业联盟”、湖景花园小区党建和古城民宿党建等三个品牌。其中源和1916园区“文创产业联盟”重在通过整合共建推动行业党建互联互动,湖景花园小区党建重在通过创新现代化智能小区党建运作机制探索城市小区党建新经验,古城民宿党建重在借势市政府“鼓励特色民宿发展”政策释放产业联盟平台经济文化实效。社区层面重点提升各社区“五型支部多元党建”创建成果,适时选点示范社区召开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提前筹备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前期工作,特别注重在选好配强各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基础上,根据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按程序选拔优秀社区后备干部充实社区班子,确保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任务。

2、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切实抓好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落实,开设“清廉鲤中”微信公众号,配强纪工委纪检干部,经常性组织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约谈提醒,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做好区委巡察迎检准备。加大机关内部管控,全面梳理含效能问责、财务管理在内的机关各股(室)近五年明文下发规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修改、保留或废止;提升机关窗口形象,配合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协助抓好《鲤中街道权责清单》窗口入驻工作。

3、倾力打造法治政府。坚持法治思维,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民主集中制,督促机关各股(室)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动执法中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团结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按期按质完成12件为民办实事项目,高质量办好各类议案、建议和提案。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鲤中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为1179.86万元,比2017年减少36.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2.2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77.62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325.3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79.86万元,比上年减少36.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86万元,公用支出64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9.86万元,比2017年减少36.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30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9.86万元。主要用于随军家属补助、遗属补助、社区人员补贴、离退人员提租高龄归侨贴支出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644.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社区运转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9.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鲤中街道办事处(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24万元,比2017年减少173.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支出及事业人员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鲤中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鲤中街道办事处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