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安办〔2022〕8号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各级
各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2年泉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基本完成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创建,建立‘三张清单’制度,实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为高效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切实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鲤城区202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及《鲤城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职责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鲤城区202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2.《鲤城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职责任务清单》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 2月14日印发 |
附件1
鲤城区202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时序节点 |
工作任务 |
责任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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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重点推进) |
2月 |
1.督促、指导企业运用“三张清单”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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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全市130家标杆企业涉及我区10家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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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街道、各有关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谈工作思路、具体举措、机制创新、激励约束、责任落实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上报至泉州市“标准化提升大家谈”栏目;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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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结2021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制订202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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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分行业(领域)专题会或现场会,全面部署202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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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原有的企业为重点,启动重点推进,分行业、分区域组织函告这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时限,确保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企业提升任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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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成各级各类标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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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规模以上、中等、小微、取缔关闭等4个企业类型,分行业、分区域摸清各行业(领域)企业底数;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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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重点推进) |
2月 |
9.分行业、分区域、分级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各级监管人员、保险员、网格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业务知识;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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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行业、分区域确定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的企业数量。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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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11.分行业、分区域组织函告第二批企业在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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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第一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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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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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启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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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启动进入信息化系统企业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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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督促、指导第二批在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的企业开展业务培训。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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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全面复制) |
4月 |
17.完成“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原有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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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第二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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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取缔关闭第二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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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按照全年任务的90%,分行业、分区域确定9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的企业数量;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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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结合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进一步动员部署全域、全行业全面复制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典型经验,引导各级各类企业全部启动提升工作;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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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全面复制) |
4月 |
22.完成3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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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完成30%进入信息化系统企业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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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24.分行业、分区域组织函告第三批企业在9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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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完成5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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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完成50%进入信息化系统企业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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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第三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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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取缔关闭第三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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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督促、指导第三批在9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的企业开展业务培训。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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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30.完成第二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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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完成7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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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完成75%进入信息化系统企业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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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第四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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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取缔关闭第四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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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开展“安全生产月”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专题宣传。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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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难点攻坚) |
7月 |
36.召开专题会议,会商解决专项行动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等问题;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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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第五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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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取缔关闭第五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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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按照全年任务的100%,分行业、分区域确定11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的企业数量;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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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结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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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化系统,启动其他行业信息采集录入;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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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完成进入信息化系统企业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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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43.分行业、分区域组织函告第四批企业在11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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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第六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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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取缔关闭第六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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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督促、指导第四批在11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的企业开展业务培训;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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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完成6月30日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50%重点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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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难点攻坚) |
48.完成6月30日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50%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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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49.完成第三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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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第七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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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取缔关闭第七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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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完成6月30日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100%重点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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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完成6月30日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100%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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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总结完善) |
10月 |
5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第八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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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取缔关闭第八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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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完成9月30日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50%重点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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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完成9月30日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50%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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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58.完成第四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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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第九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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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60.取缔关闭第九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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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总结完善) |
61.完成9月30日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100%重点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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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完成9月30日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100%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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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6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第十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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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取缔关闭第十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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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完成11月30日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100%重点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化系统;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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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完成11月30日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100%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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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根据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整体考核方案,初步梳理、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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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鲤城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职责任务清单
序 号 |
责任部门 (单位) |
职责内容 |
1 |
区政府 |
1.负责具体实施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 2.组织摸清我区各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中等、小微、取缔关闭等4类企业的底数; 3.负责培训各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区级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和有关专家,以及区级标杆企业、本级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内训师; 4.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本辖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制订我区激励约束政策、措施,并督促、指导本辖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6.负责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信息系统平台管理; 7.负责我区专项行动年度考评及考评结果运用。 |
2 |
区级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 |
1.具体实施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 2.组织摸清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中等、小微、取缔关闭等4类企业的底数; 3.负责组织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创建、运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 4.负责组织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中等企业、小微企业按照泉州市直有关部门制订的达标标准,创建、运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 5.负责培训本部门对应的街道基层站(所、办)安全监管人员、有关专家,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内训师; 6.负责推进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检查、指导、督促本部门对应的街道基层站(所、办)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7.负责建立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三张清单”制度,监督检查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业建立“三张清单”制度的情况; 8.负责对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业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9.负责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信息化日常管理。 |
3 |
街道办事处 |
1.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 2.负责摸清本辖区各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中等、小微、取缔关闭等4类企业的底数; 3.负责组织本辖区各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创建、运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 4.负责组织本辖区各行业(领域)中等企业、小微企业按照泉州市直有关部门制订的达标标准,创建、运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 5.负责培训本辖区社区两委、网格员、有关专家,以及各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内训师; 6.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本辖区基层站(所、办)和各社区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建立本辖区各行业(领域)“三张清单”制度,监督检查本辖区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业建立“三张清单”制度的情况; 8.负责对本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9.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信息系统平台管理; 10.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年度考评及考评结果运用。 |
4 |
社区 |
1.负责摸清本辖区各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中等、小微、取缔关闭等4类企业的底数; 2.负责配合属地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发动; 3.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发现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
5 |
保险机构 |
1.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政策宣传,为投保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事故预防技术服务; 2.依托保险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导员队伍,配合各级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宣传发动。 |
6 |
企业 |
1.根据本企业所属类型(规模以上、中等、小微),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泉州标准创建、运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 2.依据本企业所属行业(领域)“三张清单”,建立健全本企业“三张清单”制度; 3.全面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4.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施监督考核; 5.落实安全生产现场全过程管理; 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配备标准规范,细化应急响应启动、先期处置措施、演练时限以及评估程序等内容。 |
7 |
保险员 |
1.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有关决策部署、业务知识,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业务咨询; 2.了解掌握投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3.深入投保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事故预防技术服务。 |
8 |
网格员 |
1.摸清所负责的网格企业底数; 2.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有关决策部署、业务知识; 3.了解掌握所负责的网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4.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发现所负责的网格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
9 |
专家 |
1.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方案起草制定、标准研究和评估论证; 2.指导企业运用“三张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红、橙、黄、蓝”四色风险分级管控、“5S管理法”等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具体工作; 3.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日常咨询服务。 |
备注:(1)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含),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2)中等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含)、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下;(3)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4)取缔关闭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 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