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鲤城区安监局预算说明
时间:2019-01-30 15:11 浏览量:1

2019年度鲤城区安监局部门预算

  

 

2019年度安监局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9年度安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度鲤城区安监局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经鲤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鲤城区安监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接受区政府授权或委托,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三是负责工业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四是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五是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六是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七是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八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九是综合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十是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鲤城区安监局总编制数17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包括5名参公人员)。包括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1个为参公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鲤城区安监局 

财政核拨

5

5

鲤城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财政核拨

5

5

鲤城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财政核拨

7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安监局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四)强化安全监管机制创新。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安监局收入预算为346.36万元,比上年增加2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业务工作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6.3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6.36万元,比上年增加22.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6.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0万元,公用支出24.00万元,项目支出51.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6.36万元,比上年增加2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业务工作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266.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奖金及津补贴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积金等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费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5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办案及专家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县市区交流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安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0万元,比2018年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移交,职业卫生方面设备采购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财政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传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鲤城区财政局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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