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人:金德耀)
(一)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二)综合协调局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政务、业务等工作;
(三)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
(五)负责机要保密、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和机关效能、精神文明、来信来访、党务及后勤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协调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办件;
(六)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干部职工培训及技术职称评聘材料送审、报批工作、财务、统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
(八)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定、分解、考核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交流工作;
(十)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复查、审核;
(十一)会同有关业务股室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统计、形势分析预测、信息发布;
(十三)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有关工作和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协调配合其他股室完成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十五)协调、配合其他股室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安全监察股(负责人:吴成县)
(一)承担局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二)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三)配合及协调有关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四)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交通、建筑、教育、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外贸、体育、旅游、人防、消防、气象、邮政、通讯、电力、军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特种设备、内贸等行业及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参与上述相关行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依法综合监督管理建设项目 “三同时”工作;
(七)协调、配合其他股室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三、危化品管理股(负责人:陈奕新)
(一)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核准、审批、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
(二)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
(三)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
(四)参与有关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工作;
(六)参与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参与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八)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人:庄庭钧)
(一)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二)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职能和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管理;
(三)受理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协调各相关部门处理受理举报的项目;
(四)监督、检查全区经营单位、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工作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整改,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查处工作;
(六)参与相关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参与安全事故救护应急救援工作;
(七)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隐患监控中心)(负责人:李小苹)
(一)负责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点)排查、统计,调查反馈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信息,并负责交付职能部门、科室监督管理;
(二)负责事故统计报告;
(三)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协调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四)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宣教中心(负责人:林燕娥)
(一)做好全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做好组织开展全区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基层、行业、企业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咨询;
(三)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编写、收集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信息资料材料;
(四)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五)做好组织有关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
(六)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