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鲤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09-30 15:36 浏览量:1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精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结合省直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以及泉审改办〔201710号、泉审改办〔201711号、泉审改办〔201715号、泉审改办〔201719号文件等调整市直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有关内容,我局对53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调整()行政许可2项,不含行政许可的行政权力事项45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其中:删除7项、新增20项、其他调整26项(详见附件13)。

  调整后,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18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62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详见附件45)。 

  调整后,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6项(详见附件6)。 

  附件: 

  1-3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08) 

  4鲤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5鲤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79项) 

  6鲤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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