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运行机制(试行)
时间:2019-05-10 16:30 浏览量:1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实施减税降费工作运行机制(试行)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的精神,依据《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闽税发〔2019〕10号)及《泉州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泉税函〔2019〕9号)要求,特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使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第三条 鲤城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形成实行层层负责制,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纪委汇报,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条 鲤城区税务局要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若干个工作组。

第五条 鲤城区税务局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以下简称“减税办”)、八个工作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关于增设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泉鲤税发〔2019〕25号)规定的主要职责开展工作。同时新增设清理巧立名目乱收费工作组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4号)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税总党委发〔2019〕54号)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减税办和各工作组要形成合力,目标明确,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有效地开展本级工作统筹和协调,有针对性地指导下级开展工作,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第七条 建立工作联络制度。减税办和各工作组设定专人负责联络、传递信息、接收和转办工作任务等,加强与本级、上下级和外部的沟通联系。

鲤城区税务局要搭建减税降费工作联络群,便于工作部署、沟通交流,同时要规范微信等工作群管理,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各工作组及时整理本组工作情况和职责范围内全区情况,按要求向减税办报送。

第八条 减税办对上级减税办和本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进行分解,转办给相关工作组。相关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及时回复。

涉及跨多个工作组的任务,由减税办负责人确定牵头工作组,由牵头组召集相关科室协作完成,工作组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及时回复。

第九条 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协调好所牵头的工作落实,并承办领导小组和减税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十条 疑难、重要和复杂的工作事项,需要通过召开局领导专题会议协调处理的,由各工作组向减税办提交申请,报减税办主任同意后,由减税办负责召集。

 第十一条  建立“四同步”机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出台的同时,政策制定组要同步进行政策解读,服务宣传组要对纳税人同步进行宣传辅导,征管信息组要对征管系统进行同步改造并进行同步跟踪验证。

 第十二条 加强系统上下协作。对于综合性的工作任务,由减税办扎口推送,各工作组不再另行布置;对于各工作组具体承办的工作,可由各工作组向下级单位自行推送。

第十三条  建立问题收集反馈机制。鲤城区税务局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市局对应业务科室,市局各业务科室收集整理后报送市局减税办,由市局减税办汇总报送省局减税办。每周至少上报一次发现问题,没有的可零报告。减税办在减税降费专栏中及时转发上级的问题解答。

第十四条 建立简报、专报和通报制度。

减税办应每周编发工作简报,反映情况、交流经验和传播信息,报局领导和减税降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减税办不定期编发工作专报,反映减税降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新做法、新情况和新问题的专题信息,根据需要报送给上级减税办和地方党委、政府等。

减税办根据工作需要制发工作通报,用于向全系统公布落实减税降费重点工作完成进度、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及注意事项,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 各工作组应将工作亮点、调研报告或者政策效应分析等材料及时报区局减税办。

 第十六条 做好舆情监测。宣传舆情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和收集政策出台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把握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力度,认真处理纳税人诉求,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同时,要严格执行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发现重大舆情要立即按规定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舆情风险。

第十七条 安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加强保密管理,明确保密要求。各工作组对外发布减免降费新闻稿件和相关数据时,须先经保密审查和政务公开审查。对违反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做好档案管理。减税办认真记录减税降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情况。减税办和各工作组应将日常工作中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宣传资料、总结资料、会议资料、影音资料整理归档,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资料齐全、备查备用。

第十九条 严格督查,强化问责。区局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及绩效考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制度,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减税降费落地生根。区局对各项任务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强化绩效考核,防止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对职责不明晰,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影响减税降费工作进展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