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按照《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北二路渠整治工程问题整改责任分解的通知》(泉鲤政办〔2018〕13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泉州市环保局关于中心市区内沟河水质监测工作会议纪要》(泉环专题纪要〔2018〕5号),制定本实施监测方案:
一、监测责任单位
鲤城区环境监测站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
二、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率
在南北二路渠上游(洗衣房下游50米处站台)、中游(第三中心小学前桥上)、下游(江南酒店用品市场前桥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为溶解氧、氨氮、透明度和氧化还原电位共4项;监测频率为验收整改期,每10日加密监测1次,正常管护期,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之前监测1次。
三、水质指标监测方法
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表3要求进行监测,具体监测方法见表1。
表1:水质指标监测方法
序号 |
项目 |
监测方法 |
备注 |
1 |
透明度 |
黑白盘法 |
现场监测 |
2 |
溶解氧 |
电化学电极法 |
现场监测 |
3 |
氧化还原电位 |
电化学电极法 |
现场监测 |
4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水样应经过0.45μm滤膜过滤 |
四、评价方法
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城市黑臭水体分级与判定标准进行评价。
五、监测数据报送和公开
监测报告完成后立即送泉州市环保局和鲤城区相关部门,并同时将监测数据在泉州市鲤城区环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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