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泉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泉政办〔2015〕40号)精神,结合我区2014年环境统计和我区实际,制定2015年度鲤城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COD、NH3N、SO2、NOX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减排8.6%、10.3%、3%、2%。其中,生活COD减排8.0%以上、NH3N减排10.2%以上,巩固“禁养区”和“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建设成果。
二、重点减排项目
(一)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减排项目(见附件1);
(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减排项目(见附件2);
(三)排放废水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见附件3);
(四)排放废气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见附件4);
(五)畜禽养殖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见附件5);
(六)机动车治理减排项目(见附件6)。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减排工作负总责,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减排计划,健全减排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按照重点项目管理规定狠抓项目的推进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并发挥减排作用。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排污单位、治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减排任务。对未按规定完成任务的,环境保护部门要予以公开通报、依法查处,并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环保违法信息纳入泉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责。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区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十二五”重点领域减排工作部门分工责任履行,加强协调,督促落实年度减排计划。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加强日常环保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实施污染防治,严肃查处减排治理回潮现象,监督落实全区重点减排项目;区交通市政局负责围绕生活污水减排项目,推进管网建设和维护、疏浚、雨污分流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污水收集率;区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严格实施畜禽禁养措施;区财政局、环保局、交巡警大队根据职责,联合推进机动车治理减排工作;区环保局牵头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物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食药监、交通市政、住建、财政、工商等多部门共同配合,推进辖区餐饮业废水、油烟污染治理;区住建局、行政执法局、交巡警大队根据职责,负责建筑施工扬尘、随意焚烧生活垃圾、露天烧烤及渣土车滴洒漏的执法监管,共同整治城市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
(四)完善约束政策。严格落实并健全完善减排约束政策。区环保局牵头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落实“环评限批政策”,对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街道、工业区、企业,实行必要的项目环评限批;区发改、经信、环保、科技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清洁能源替代、节水回用的鼓励扶持和经济约束政策措施,采取有力的经济政策促进主要排污领域减排工作。
(五)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全区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原则上均应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不再进行调剂;在实施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政策的原则下,积极探索创新建设项目新增总量指标管理方式,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六)加强调度预警和监督检查。强化减排工作调度和推进机制。区减排办(挂靠区环保局)负责全区减排工作的统筹推进、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调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按期落实重点减排项目,完成区域、行业和重点企业减排任务。区减排办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建立减排工作预警、通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分析评估减排工作进展并通报存在问题,必要时由区效能办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效能告诫,或者报请区政府约谈、告诫。各减排项目单位需建立并完善减排工作档案台帐,并于每月3日前将减排工作进展和对策建议报区减排办(联系人:陈俊清,电话:22355762,传真:22355021)。
附件:1.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减排项目
2.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减排项目
3.排放废水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
4.排放废气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
5.畜禽养殖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6.机动车治理减排项目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
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减排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提升1号泵站的污水处理水量 |
2015年12月 |
区交通 市政局 |
2 |
加快2号泵站的规划建设进度 |
||
3 |
提高3号泵站的污水处理水量,要求日均输送污水量达2.6万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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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污水管网普查项目--地下排污管道清淤及检测工程 |
||
5 |
七中沟排污口整治及截污改造(临时措施) |
||
6 |
砂路沟排水系统整治 |
区住建局 商贸物流 中心指挥部 |
|
7 |
霞洲引港排水系统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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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东浦引港排水系统整治 |
区住建局 江南街道 办事处 |
|
9 |
繁荣大道延伸段污水管道建设 |
商贸物流 中心指挥部 |
|
10 |
林荫大道延伸段污水管道建设 |
||
11 |
南环城河排污口整治及截污改造(临时措施) |
区住建局 |
|
12 |
东环城河排污口整治及截污改造(临时措施) |
附件2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减排项目
名称 |
减排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鲤城江南园区 |
督促园区企业落实污染防治工作,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
常年 |
高新区管委会 |
附件3
排放废水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
序号 |
企业名称 |
减排 措施 |
完成 时限 |
预计减排量(吨) |
责任单位 |
|
COD |
NH3N |
|||||
1 |
泉州市鲤城煌翔艺品有限公司 |
淘汰落后生产线 |
2015年6月 |
0.347 |
0.048 |
江南街道 办事处 |
2 |
泉州市鲤城新特艺品有限公司 |
1.122 |
0.194 |
|||
3 |
泉州瑞凡艺品有限公司 |
0.103 |
0.018 |
浮桥街道 办事处 |
||
4 |
泉州市新桥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2.064 |
0.335 |
|||
5 |
泉州鲤城隆泰工艺厂 |
1.795 |
0.259 |
|||
6 |
泉州鲤城欧泉艺品有限公司 |
0.978 |
0.081 |
金龙街道 办事处 |
附件4
排放废气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
序号 |
名称 |
减排措施 |
完成 时限 |
预计排放量 (吨) |
责任单位 |
|
SO2 |
NOX |
|||||
1 |
严格执行泉政文〔2012〕109号通告,巩固清洁能源替代成果 |
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 |
常年 |
/ |
/ |
区环保局 各街道 办事处 |
2 |
泉州市联众米面制品有限公司 |
改LNG、电等清洁能源 |
2015年6月 |
2.55 |
0.405 |
浮桥街道 办事处 |
3 |
泉州御珍食品有限公司 |
0.085 |
0.014 |
金龙街道 办事处 |
附件5
畜禽养殖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项目名称 |
减排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严格实施禁养措施 |
加强监督管理,取缔关闭非法规模化养殖场 |
常年 |
区环保局 各街道办事处 |
加强监督管理,取缔关闭非法规模以下养殖场和散养户 |
区行政执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 |
附件6
机动车治理减排项目
序号 |
减排措施 |
任务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淘汰“黄标车” |
完成2015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
区环保局 区财政局 区交巡警大队 |
出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政府补贴方案,制定计划分期分批于2017年底前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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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格登记管理 |
严格禁止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污染物排放水平等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转入;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办理过户手续 |
区交巡警大队 |
3 |
严格通行管理 |
严格执行“绿标区”限行,在已有的区域进一步扩大“绿标区”限行范围 |
区交巡警大队 区环保局 |
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查处违反环保标志制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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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机动车冒黑烟等排气超标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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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机动车“绿标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上路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