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度鲤城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5-04-17 12:20 浏览量:1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泉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泉政办〔2015〕40号)精神,结合我区2014年环境统计和我区实际,制定2015年度鲤城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COD、NH3N、SO2、NOX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减排8.6%、10.3%、3%、2%。其中,生活COD减排8.0%以上、NH3N减排10.2%以上,巩固“禁养区”和“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建设成果。

  二、重点减排项目

  (一)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减排项目(见附件1);

  (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减排项目(见附件2);

  (三)排放废水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见附件3);

  (四)排放废气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见附件4);

  (五)畜禽养殖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见附件5);

  (六)机动车治理减排项目(见附件6)。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减排工作负总责,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减排计划,健全减排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按照重点项目管理规定狠抓项目的推进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并发挥减排作用。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排污单位、治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减排任务。对未按规定完成任务的,环境保护部门要予以公开通报、依法查处,并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环保违法信息纳入泉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责。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区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十二五”重点领域减排工作部门分工责任履行,加强协调,督促落实年度减排计划。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加强日常环保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实施污染防治,严肃查处减排治理回潮现象,监督落实全区重点减排项目;区交通市政局负责围绕生活污水减排项目,推进管网建设和维护、疏浚、雨污分流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污水收集率;区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严格实施畜禽禁养措施;区财政局、环保局、交巡警大队根据职责,联合推进机动车治理减排工作;区环保局牵头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物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食药监、交通市政、住建、财政、工商等多部门共同配合,推进辖区餐饮业废水、油烟污染治理;区住建局、行政执法局、交巡警大队根据职责,负责建筑施工扬尘、随意焚烧生活垃圾、露天烧烤及渣土车滴洒漏的执法监管,共同整治城市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

  (四)完善约束政策。严格落实并健全完善减排约束政策。区环保局牵头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落实“环评限批政策”,对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街道、工业区、企业,实行必要的项目环评限批;区发改、经信、环保、科技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清洁能源替代、节水回用的鼓励扶持和经济约束政策措施,采取有力的经济政策促进主要排污领域减排工作。

  (五)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全区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原则上均应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不再进行调剂;在实施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政策的原则下,积极探索创新建设项目新增总量指标管理方式,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六)加强调度预警和监督检查。强化减排工作调度和推进机制。区减排办(挂靠区环保局)负责全区减排工作的统筹推进、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调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按期落实重点减排项目,完成区域、行业和重点企业减排任务。区减排办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建立减排工作预警、通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分析评估减排工作进展并通报存在问题,必要时由区效能办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效能告诫,或者报请区政府约谈、告诫。各减排项目单位需建立并完善减排工作档案台帐,并于每月3日前将减排工作进展和对策建议报区减排办(联系人:陈俊清,电话:22355762,传真:22355021)。

  附件:1.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减排项目

  2.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减排项目

  3.排放废水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

  4.排放废气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

  5.畜禽养殖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6.机动车治理减排项目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

  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减排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提升1号泵站的污水处理水量

  2015年12月

  区交通

  市政局

  2

  加快2号泵站的规划建设进度

  3

  提高3号泵站的污水处理水量,要求日均输送污水量达2.6万吨以上

  4

  污水管网普查项目--地下排污管道清淤及检测工程

  5

  七中沟排污口整治及截污改造(临时措施)

  6

  砂路沟排水系统整治

  区住建局

  商贸物流

  中心指挥部

  7

  霞洲引港排水系统整治

  8

  东浦引港排水系统整治

  区住建局

  江南街道

  办事处

  9

  繁荣大道延伸段污水管道建设

  商贸物流

  中心指挥部

  10

  林荫大道延伸段污水管道建设

  11

  南环城河排污口整治及截污改造(临时措施)

  区住建局

  12

  东环城河排污口整治及截污改造(临时措施)

  附件2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减排项目

  名称

  减排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鲤城江南园区

  督促园区企业落实污染防治工作,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常年

  高新区管委会

  附件3

  排放废水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

  序号

  企业名称

  减排

  措施

  完成

  时限

  预计减排量(吨)

  责任单位

  COD

  NH3N

  1

  泉州市鲤城煌翔艺品有限公司

  淘汰落后生产线

  2015年6月

  0.347

  0.048

  江南街道

  办事处

  2

  泉州市鲤城新特艺品有限公司

  1.122

  0.194

  3

  泉州瑞凡艺品有限公司

  0.103

  0.018

  浮桥街道

  办事处

  4

  泉州市新桥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064

  0.335

  5

  泉州鲤城隆泰工艺厂

  1.795

  0.259

  6

  泉州鲤城欧泉艺品有限公司

  0.978

  0.081

  金龙街道

  办事处

  附件4

  排放废气污染物的重点减排项目

  序号

  名称

  减排措施

  完成

  时限

  预计排放量

  (吨)

  责任单位

  SO2

  NOX

  1

  严格执行泉政文〔2012〕109号通告,巩固清洁能源替代成果

  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

  常年

  /

  /

  区环保局

  各街道

  办事处

  2

  泉州市联众米面制品有限公司

  改LNG、电等清洁能源

  2015年6月

  2.55

  0.405

  浮桥街道

  办事处

  3

  泉州御珍食品有限公司

  0.085

  0.014

  金龙街道

  办事处

  附件5

  畜禽养殖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项目名称

  减排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严格实施禁养措施

  加强监督管理,取缔关闭非法规模化养殖场

  常年

  区环保局

  各街道办事处

  加强监督管理,取缔关闭非法规模以下养殖场和散养户

  区行政执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

  附件6

  机动车治理减排项目

  序号

  减排措施

  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

  1

  淘汰“黄标车”

  完成2015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区环保局

  区财政局

  区交巡警大队

  出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政府补贴方案,制定计划分期分批于2017年底前淘汰

  2

  严格登记管理

  严格禁止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污染物排放水平等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转入;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办理过户手续

  区交巡警大队                        

  3

  严格通行管理

  严格执行“绿标区”限行,在已有的区域进一步扩大“绿标区”限行范围

  区交巡警大队                          区环保局

  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查处违反环保标志制度行为

  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机动车冒黑烟等排气超标违法行为

  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机动车“绿标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上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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