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审批程序,为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疫情期间,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豁免清单,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服务,同时督促市、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按时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截止目前,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27件,提前办结率100%。
二是优化监督程序,做到环境执法监督与帮扶两促进,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与疫情防控物质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量小的,不进行现场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正常生产运营。第一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共50家。
三是优化核查登记程序,引导指导相结合,认真帮助企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共发出督促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提醒告知书1000余份。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91个行业,实行分类核查与行业管理、清理整顿的协同推进。清理整顿33个行业104家企业,已于4月18日前全部完成清理整顿工作;2020年对应核发的91个行业1681家,已于8月19日前全部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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