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关于商请10千伏市府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公告的函》(泉电函〔2019〕100号)收悉。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和《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泉工信能源〔2019〕11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10千伏市府线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泉州市鲤城区金州街堤后路临漳变电站,终点为泉州市鲤城区壕沟墘泉酒环网柜,总长为1.8千米。
请你司按照划定结果及时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告知,并做好标志牌制作、悬挂等工作。
特此函复。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