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泉州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服务中心认真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减免除高耗能行业外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等优惠政策,并通过“网上国网”实现业务“网上办、指尖办”。
请各街道做好相关用电政策的宣传推广,请各企业通过“网上国网”APP平台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期间的最新电力优惠政策,不出门、少出门线上完成各项用电业务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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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