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鲤城区教育系统决算说明
时间:2018-08-01 16:44 浏览量:1
    按照《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7 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鲤财决【 2018 1 号)及《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 2014 132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法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拟订全国教育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区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等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统筹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招生计划,执行市教育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区各类教育考试,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贯彻执行省、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参与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依法加强全区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估,指导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引导、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指导、检查、评估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六)贯彻执行政府教育拨款增长的有关规定,提出全区年度教育经费计划建议,依法管理使用区级教育经费;指导、监督全区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基建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承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管理全区各类学校教师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惩;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统筹协调全区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稳定工作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教育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教育部门包括1个局机关及4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实有人数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本级

财政全额拨款

44

40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督导办公室

财政全额拨款

13

12

泉州市实验幼儿园

财政全额拨款

51

46

泉州市鲤城区机关幼儿园

财政全额拨款

44

41

泉州市鲤城区传春幼儿园

财政全额拨款

36

36

泉州市鲤城区第一幼儿园

财政全额拨款

40

35

泉州市鲤城区第二幼儿园

财政全额拨款

30

27

鲤城区江南街道中心幼儿园

财政全额拨款

10

9

鲤城区浮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财政全额拨款

12

12

鲤城区常泰街道中心幼儿园

财政全额拨款

10

10

鲤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财政全额拨款

11

11

泉州市鲤城区实验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72

164

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97

94

泉州市新村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27

27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42

139

泉州市东门实验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55

54

泉州市升文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44

43

泉州市新隅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37

36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84

78

泉州市立成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63

63

泉州市鲤城区第三中心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58

57

泉州市侨星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52

51

泉州市中山陶英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38

38

泉州市亭店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20

20

泉州市前店南山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2

11

泉州市新步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39

37

泉州市延陵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20

20

泉州市黄石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4

14

泉州市金浦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0

8

福建省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70

68

泉州市培新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32

32

泉州市惠群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5

15

泉州市玉霞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3

13

泉州市育群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5

15

泉州市明新中心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48

48

泉州市华岩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29

29

泉州市新塘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4

14

泉州市仙塘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3

13

泉州市上村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3

13

泉州市鲤城区开智学校

财政全额拨款

37

35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财政全额拨款

10

10

泉州市第六中学

财政全额拨款

258

220

泉州市第四中学

财政全额拨款

123

168

泉州市第七中学

财政全额拨款

273

259

泉州市第十五中学

财政全额拨款

188

171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财政全额拨款

122

101

泉州市凌霄中学

财政全额拨款

54

57

泉州市机关干部文化学校

财政全额拨款

25

16

泉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财政全额拨款

38

25

泉州市鲤城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全额拨款

0

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教育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深内涵显特色的现代化教育强区”这一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提高教育质量效益,全力推进全区教育实现新跃升,教育事业发展指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圆满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泉州七中被福建省教育厅认定为首批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实验学校、福建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清华大学学术科技创新基地;泉州六中被确定为福建省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示范校建设对象。现将2017年教育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快补齐短板,办学条件持续改善

一是出台《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我区教育事业短板,针对教育短板的“人”“财”“物”等关键要素,科学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对补齐教育短板进行全面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项目建设全力提速。将项目建设作为教育发展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倒计时安排进度,密集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取得较显著进展。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全面开工建设,目前图书馆已完成主体封顶,PPP项目已由省第五建筑公司中标。泉州十五中图书楼主体建设已封顶,正进行内外墙装修,体育馆已完成招标工作。培新小学教学综合楼、新步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开智学校塑胶跑道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投入2800万元进行延陵小学迁址重建工程建设,目前主体建筑已封顶,预计年底投入使用;采取PPP形式,计划投入5000万建设珑璟湾9年制学校,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坚持优质均衡,多类教育持续发展

一是做优学前教育片区联动教研。完成市对我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专项督导,提高生均公共经费。开展鲤城区层级式幼儿园片区联动教研暨实施《指南》成果展示,总结推广深化学前教育“片区联动”管理经验,不断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二是做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圆满完成国家义务教育监测活动。深化“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内涵,强化“义务教育组团式小片区”管理模式。继续推行“小片区管理”和“委托管理”模式,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2017年共有2所中学,5所小学被确认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三是做强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泉州七中2017年高考成绩有新突破, 本一率达79.1%,本二率接近100%,居全省前列;共有85人获985211等重点大学自主招生加分资格,位居全省第二。同时加大推进泉州十五中创建一级达标学校,泉州六中争创二级达标学校进程。

四是做精特殊教育建设。进一步巩固“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成果,组织部分特教老师到新村小学开展“随班就读”教研活动,开展个别化康复训练工作,对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鲤城区户籍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活动。通政小学与开智学校结队子,开展普特融合教育工作。

五是做实中职教育改革。泉中职校被市级确定为“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 B类培育项目校。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资源共享,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泉中职校实训楼项目已封顶。

(三)、强化师德建设,队伍素质持续增强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以师德为核心、绩效贡献和专业发展水平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开展“克服职业倦怠 呼唤教育情怀”师德讨论暨征文活动,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焕发教师队伍活力。

二是保障教师补充机制。加强教师编制的统筹管理,积极争取有效盘活现有编制,优先保证教育使用编制补充教师。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新教师48名,实际录聘47名。不断提高顶岗合同教师工资待遇,将每人每月工资从2200元提升到3000元,并参照在编教师设立绩效奖金和“新区补贴”。

三是深化校际交流制度。开展“小片区”师资交流、老城区教师到新区支教、新区教师到老城区跟班学习工作,选派教师到平潭、南平、宁夏等地支教。落实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教师到我区跟岗学习制度。

四是多元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实施《鲤城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校本研修方案》,以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融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模式,促进全区教师专业化成长。开展新教师岗前培训、见习期培训,组织参加省、市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培训,举办 “教师核心素养的提升”继续教育培训班。选派1名中层干部参加“领航团队”培养工程赴上海、北京等地跟岗研修。

(四)、突出内涵发展,办学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德育实效得到加强。开展“做有情怀的鲤城教育人”主题实践活动,举行班主任演讲比赛、教师书法比赛、教师征文比赛,在全区营造“鲤城教育情怀”的社会和教育舆论氛围,提高德育工作者情感核心素养。举办鲤城区中小学生 “童心向党”歌咏活动,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二是素质教育成果丰硕。泉州七中学子参加省五科学科竞赛,共有36名学子获省一等奖,获奖人数居全省第一,创我省当年获一等奖总人数的新纪录;获全国金牌3枚,全国银牌3枚、铜牌2枚;科技创新竞赛方面,1名学生获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三名同学荣获首届全国中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鲤城区实验小学获第八届中国魅力校园合唱节国家级小学组合唱一等奖并赴京参加“中国魅力校园合唱音乐节,获“福建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等奖;第二中心小学获2017年福建省青少年航海模型锦标赛多个团体一等奖;泉州市新隅小学学生荣获第十九届“海峡·冰心”杯“好学多问 钻研创新”全国青少年写作大赛小学中年级组一等奖,参加2016-2017学年福建省青少年儿童动手电子制作锦标赛小学男子C组赛获一等奖,泉州市第一幼儿园的幼儿参加第二届“海峡杯”闽渝台三地少儿歌手大奖赛获金奖。

(五)、坚持规范管理,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增强安全维稳力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签订《鲤城区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多次召开校园综治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进行相关培训。配齐配强保安及相关保安人员配套设备,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平台,全面实施公共安全教育课程,有效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2017年度,辖区95%以上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等级标准。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学校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力的,将进行严肃问责。今年来,共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1场次,廉政(提醒)谈话9人次、函询1人次,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谈话转立案)、谈话诫勉处理5人,批评教育1人、廉政(提醒)谈话3人。开除党籍1人,撤职1人,开除党籍并撤职2人。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学校举办廉洁教育讲座”、“迎六一 、晒家风、传美德”等系列活动。区教育局调研文章《规范治理有偿家教 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荣获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优秀调研论文三等奖”。建设宣传教育新媒体平台。开辟“鲤城教育”、“鲤城教育党建”微信公众号,编印“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简报》(增刊),不定期在各平台推送信息,《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多篇我区学校廉政工作主题活动。

三是创新教育督导工作。完成第五轮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高质量完成国家对我区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出台《鲤城区属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积极争创“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顺利通过省级评估。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教育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817.44万元,本年收入50,451.96万元,本年支出50,900.9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512.33万元,结余分配574.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06.45万元。

(一)2017年收入50,451.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561.55万元,增长14.9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971.6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84.01万元。

2.事业收入3,508.79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3,971.49万元。

(二)2017年支出50,900.9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8214.18万元,增长19.2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5,302.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144.45万元,公用支出7,158.38万元。

2.项目支出5,598.1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412.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03.39万元,增长14.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教育支出4024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77.37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加大教育投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由教育支出调整为该科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1.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3.4万元,下降79.9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城乡社区支出60.69万元,较年决算数减少243.44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用于征地拆迁支出减少。

(二)其他支出10.32万元,较年决算数减少39.96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用于教育的彩票支出减少。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89.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28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10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4万元,同比增长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泉州七中教师1人参加省教育厅主办的出国培训。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5.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41.13%,主要是:公车改革,节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3.38%,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6.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32.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结合各校园的实际需要,把握好各个项目的轻重缓急安排设施设备购置款项及建设项目经费,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同时积极广泛听取师生及各学生家长的意见或建议,切合实际地发掘和创新;

2、健全相关机制,逐步配送配齐相关教学设备设施、加快建设项目进度,提升校园硬件水平,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

3、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经费的使用率,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同时积极申请财政资金继续扶持;

4、积极组织绩效评价制度学习,加强对评价工作人员尤其是项目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鲤城区教育系统部门决算批复表

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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