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鲤政文[2017]92号),现将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鲤城区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申报的民办幼儿园。
二、申报材料
1、新申报的民办幼儿园
①《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登记表》
②《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生花名册》
2、区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①《鲤城区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备案表》
②《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生花名册》
三、申报程序
8月份 通知各园对照申报条件(详见泉鲤政文[2017]92号);
9月1日~9月2日 送交申报材料、初审、受理;
9月2日~9月3日 复核、审批、公示;
9月3日~9月9日 公示拟认定名单;
9月10日 签订服务承诺书、确认、发文公布。
联系电话:22398001(计财股)、22389531(社管办)。
附件:
1、《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鲤政文[2017]92号)
2、《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登记表》
3、《鲤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生花名册》(2019年秋)
4、《鲤城区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备案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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