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泉州墨龙艺术学校变更举办者的复函
时间:2019-09-24 16:33 浏览量:1

泉州鲤城墨龙艺术学校:

你单位因举办者李世权已去世,申请根据协调会及2018713日泉州市海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变更举办者,经研究,我局已于2019924 日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泉鲤教许字[2019]10号),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根据协调会及《公证书》申请将原举办者李世权变更为刘江红、李渊泉、李南曦、李墨龙。

二、你单位接到此批复文件和新的办学许可证后, 请依法按有关规定到区民政局、公安分局、税务局、银行等单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将复印件交到区教育局备案。

特此函复。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