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荣华、杨钊瑜
申请人于2020年5月29日向本局提出正式设立泉州市鲤城区达人教育培训学校的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已于当日正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以及《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等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准予正式设立泉州市鲤城区达人教育培训学校。
即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可取,本证件免费。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