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变更举办者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办学的基本条件,我局已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泉鲤教许字〔2020〕第06号),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原举办者李培忠变更为廖俊杰。
请你单位接到此批复文件和新的办学许可证后, 请依法按有关规定到区民政局、公安分局、税务局、银行等单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将复印件交到区教育局备案。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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