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20-07-20 15:51 浏览量:1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自2020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配套课程标准,使用新教材,到2022年实现高中所有年级全覆盖。为确保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顺利实施,省教育厅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背景是什么?

  2003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验稿,我省自2006年开始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十多年的高中新课程实验,对促进教育观念更新、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提升普通高中整体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高中课程实验方案还有一些不相适应和亟待改进之处。2017年教育部研制出台新的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今年又进行修订,要求各省分步推进新课程实施。根据教育部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我省决定自今年秋季开始启动实施高中新课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对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普通高中新课程承载着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内涵,实施新课程对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对发挥好课程育人功能、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继承和发展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我省自2006年开始实施普通高中课程实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面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人才培养新要求,需要充分借鉴上一轮高中课程改革积累的宝贵经验,加快构建完善“五育”并举的高中课程体系,在继承中发展创新,积极稳妥、求真务实地推进新课程实施。

  三是做好与高考综合改革衔接的需要。我省作为第三批进入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自2018年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高中新课程有利于与高考综合改革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促进课程、教材、考试、评价、招生等有机衔接。

  二、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目标任务如何确定?

  围绕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提出“三个具有”的培养目标,即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我省《实施方案》明确通过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育人方式变革,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努力构建具有福建特色、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体现国际发展趋势、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形成自尊自信自爱、坚韧乐观、奋发向上的心理品质,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为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普通高中如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基础教育课程是国家意志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在立德树人中发挥关键作用。此次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定位,突出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系统性、指导性,旨在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施方案》强调,实施高中新课程,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突出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充分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强化铸魂育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体育与健康三个学年每学期必须开设,并结合学生运动爱好和特长以及个性发展需要提供选择性模块。鼓励开设艺术选修课程,发展学生艺术兴趣和特长。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开展志愿服务,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与通用技术选择性必修及校本课程相关专题内容统筹。推进“五育”课程融合,充分发掘课程资源,丰富选修课程,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健全完善选课走班模式下全员育人模式,构建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班主任、导师和科任教师等协同配合的有效管理指导机制。

  四、新课程如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实施方案》突出课程基础性和选择性,要求学校作为课程实施的主体,要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课程实施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好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选修课程全部纳入校本课程管理。改进科学文化教育,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强化基础学科教学,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课程课时安排方面,国家规定课程须开齐开足,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等课程,要保障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不得随意增减各科目学时总量。如学校教学改革确有需要,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但应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在教材选用上,不得使用设区市选用版本以外的教科书。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严禁各地和学校擅自使用境外教材。

  《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完善教学设施等资源配置,保障走班教学需要。对接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深入推进学生选课指导,合理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在完成必修课程后组织实施走班教学,一般安排在高二下学期开始选课走班,确保夯实共同学习基础。学校要根据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制定符合学生实际并涵盖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学生发展指导方案,编制实施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说明与选课指南,组建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专门队伍,并以导师制方式,帮助学生科学选择选择性考试科目,确定适合的发展方向和成长路径。学校、教师不得代替学生选择或限制选择考试科目。

  《实施方案》提出,要坚持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循序渐进开展教学,突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养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创新教学方式,强化实验基础操作、仪器规范使用、安全环保意识等教育教学,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实验室操作习惯和工作规范。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教育教学新模式,支持学生开展沉浸式、个性化学习。

  《实施方案》明确,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要制定学分认定具体办法,根据课程方案,合理分配各学年学分,科学安排必修课程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学分及选修课程学分,既保证基础性,又兼顾选择性,落实学生毕业学分要求。相较于高中课程实验方案,此次课程方案必修课程学分从原来的116学分减少为88学分,相应增加了选修学分,进一步增强课程的选择性,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同时也对高中校科学编排课程提出新要求、新挑战。

  五、如何落实教育评价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将修订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劳动素养和综合实践活动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国家课程规定的其他学科均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完善体育、艺术及实验操作合格性考试组织方式和省级统一标准要求。统筹学业水平考试安排,促进教学进度科学合理有序,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发展新形势要求,修订完善我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信息管理系统。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素养、选修课程的修习以及思政课学习实践情况列为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内容。学校要制定校本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细则,细化评价内容,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引导并促进学生改进提升。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方面,强调遵循教育规律,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合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注重通过评价改进学习,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系统分析,帮助教师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做好精准反馈,引导学生进行更高水平的个性化学习。要求以提高师德素养为核心,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改进教师评价标准;健全完善新老教师结对帮扶“传帮带”工作及评价机制。加快建立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学校评价体系。

  六、如何保障新课程有效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坚持加强省级统筹、强化市县保障、学校具体实施,协同推进高中新课程平稳实施。分级开展新课程全员培训,提升校长和教师新课程实施能力。完善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和技术装备等,提高普通高中经费和设备保障水平。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科研支撑。强调配齐配足高中教职工和教研队伍,加强高中教师培养,强化教研支撑,充分发挥高校、教育科研机构重要作用。

  三是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明确建设若干新课程实施示范区和示范校,定期开展研讨交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要求省示范建设高中和课改基地建设学校深化研究实践,积累经验做法,走前头作表率。

  四是强化督导和宣传工作。强化督导评估和监测,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施的良好氛围。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网址:http://jyt.fj.gov.cn/xxgk/zywj/202007/t20200717_53256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