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科〔2020〕2号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转发泉州市科技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
备选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现将《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泉科〔2019〕2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认真严谨报送好申报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加盖公章、附上目录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3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同时,所有复印件都要盖“与原件相符”、校对人签字、校对时间,并加盖公司公章。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一致。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4月1日当天送达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同时务必将《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区科技局联系人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22355588;
邮箱:27285339@qq.com。
地址:鲤城区打锡街157号鲤城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402室。
附件: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0日
泉科〔2019〕268号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
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我局启动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泉州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及其它组织,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及大院大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参与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三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不超过65周岁。
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三)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
2.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
3.企业有到期未验收项目的。
4.企业2019年度没有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未填报研发投入的或填报研发投入为0的。
(四)截至2020年3月1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率低于目前全市平均水平(88.72%)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医疗卫生单位,不能推荐项目。
(五)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经济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具备较明确的检测评价方法,项目结束时可提供有效的考核验收材料,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七)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总投资及申请资助金额,如获批资助金额少于申请资助金额,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保证总金额按时到位。
(八)申报科技合作项目的,合作各方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内容、任务分工、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投入和分配等。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合作协议书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所需附件缺一不可。涉及技术合作的须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九)泉州市科技计划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十)各县(市、区)及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主管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应建立项目申报工作责任制,对推荐的备选项目均应到现场进行调研核实,包括申报单位运营情况、科研条件、技术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十一)资助超过50万元(含50万)的项目必须经过答辩评审。
(十二)申报材料包括:
1.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附件:(1)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相关材料: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从国家统计系统直接生成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鼓励提供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或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佐证材料;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提交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其它企业提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明细表及情况说明。
(2)规上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
(3)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4)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投入承诺函。
(5)可以说明项目和企业情况的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6)高层次人才项目应提交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十三)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二、注册和申报
(一)注册。申报单位在新版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2.qzkjy.net)上进行注册(已在新版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系统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13日17:30前。
(三)推荐。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无主管部门的,由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审核。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属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由县级科技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网上推荐。
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17:30前。
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受理截止时间: 3月27日17:30前。
(四)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加盖公章、附上目录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3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一致。主管部门汇总申报单位纸质材料,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属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由县级科技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联合盖章〕,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并抄送市财政局。
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3号综合窗口(东海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送件时间:2020年4月9-10日。
三、咨询与联系
(一)申报单位注册,请联系市科技局综合科。
电话:28227396
(二)申报系统操作、技术问题咨询,请联系南威公司。
联系人:张锡芳 13507514010
黄晓强 17759551365
(三)各领域申报指南业务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对应科室。
1.高新科电话:22579329
2.社农科电话:22579361
3.人才科电话:22579330
附件:1.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高新工业领域申报指南
2.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农业科技园区专项申报指南
3.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科技合作领域申报指南
4.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域申报指南
5. 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6.申请材料送交时间安排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1
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高新工业领域申报指南
一、高新工业领域
(一)指南代码
指南代码:2020G001,管理科室:高新科。
(二)选题方向
聚焦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突破、先进技术赋能提升三大发力点,突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示范应用,重点支持以下3大类研发方向: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大数据计算服务技术;
2.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纺织材料、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光电材料、高性能陶瓷材料;阻燃与防火材料、特种合金、功能涂层,耐高温、耐腐蚀、耐磨等高端装备用材料;增材制造专用金属粉末、陶瓷粉末、光敏树脂、工程塑料;应用石墨烯改性的功能材料;光电功能晶体;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纳米催化材料与技术,轻工和化工生物材料与技术;高性能超级电容器;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
3.高端装备制造:高档数控机床、传感器和智能化仪器仪表;伺服装置和控制系统、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机器人、智能化制造装备及智能化生产线;高速精密重载传动装置;高压液压元件;高可靠性密封件;高效节能自动化控制;工业设计与制作技术;大型精密模具;增材制造装备;铸锻、表面处理及特殊加工等先进制造工艺。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规模以上企业,有相应的技术支撑或合作单位。
2.项目内容应符合申报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性。
(四)资助说明
高新工业领域项目立项不超过25项,综合评审得分情况分A、B两档,分别给予50、30万元支持。立项后预拨50%资金,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予以拨付。
二、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项目
(一)指南代码
指南代码:2020J001,管理科室:高新科。
(二)选题方向
围绕国家、省市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支持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军民融合企业,采用“民参军”、“军转民”等多种方式,聚焦航天、航空、船舶、核能、电子信息、空间信息(含北斗导航)、智能装备、机械装备、新材料等军民融合重点领域及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等军民融合新兴领域,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除总体要求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供:1.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资格证,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和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许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办理情况说明。2.获得军工单位项目订单或委托合同、合作开发协议、技术转移许可等能够证明开展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证明材料。
(四)资助说明
计划立项资助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项目不超过5项,综合评审得分情况分A、B两档,分别给予50、30万元支持。立项后预拨50%资金,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予以拨付。
附件2
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农业科技园区专项申报指南
一、指南代码
指南代码:2020N001,管理科室:社农科。
二、选题方向
(一)园区研发推广项目:支持泉州农业科技园区果蔬、茶叶、海洋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推广项目。在果蔬产业方面,支持果蔬、食用菌、花卉、中草药优新品种引进、培育、推广,引进筛选种质资源库(圃)建设, 开展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和精深加工等;在茶叶产业方面,支持茶叶精深加工技术和茶叶下游产品的开发及产业链延伸加工,茶叶质量安全控制与技术等;在海洋产业方面,支持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洋天然产物有效成份提取、海洋食品精深加工、水产品健康养殖与病害防治等。优先支持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基地)等企事业单位。
(二)园区公共平台建设项目:支持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泉州(台投区)、永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等园区管理单位开展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农村科技培训平台等)建设管理,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三、申报要求
园区研发推广项目: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2万元;平台建设项目: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四、资助说明
(一)园区研发推广项目:计划立项资助项目30项左右,每项经费资助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研发投入强度,综合评审得分情况分为A、B、C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2、10、8万元支持。
(二)园区公共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立项资助项目5项左右,每项经费资助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研发投入强度,综合评审得分情况分为A、B、C三个档次,分别给予20、18、15万元支持。
附件3
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科技合作领域申报指南
一、产学研合作项目
(一)指南代码
指南代码:2020C001,管理科室:人才科。
(二)选题方向
面向泉州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突出创新和市场导向,推动创新资源协同共享,依托在泉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联盟等科研平台在人才、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围绕我市高新技术领域、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加强产学研结合,与我市企业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集成示范和成果转化等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应为泉州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创新联盟成员单位。
2.申报项目需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合作各方不得属于隶属或关联企业。
3.申报项目应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并与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在泉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申报。
4.以联盟为推荐单位的申报项目应以联盟内在泉高校、科研院所为牵头单位且与我市企业共同实施。
5.项目研发总投资不少于100万元,其中企业投入不少于50万元。
6.主要支持当年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申报年度内的时间。
(四)资助说明
1.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资助不超过20项,采取分类别申报项目,具体为A、B两类项目,A类8项、每项资助50万元;B类12项、每项资助30万元;立项后预拨50%资金,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予以拨付。
2.项目申报应选择相对应的类别及资助金额,评审以A、B两类申报项目分别择优立项。未入选者,不再降档资助,即未入选申报类别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对外科技合作项目
(一)指南代码
指南代码:2020C002,管理科室:人才科。
(二)选题方向
面向泉州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其他地市(厦门、漳州、三明、龙岩四市)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集成电路、军民融合、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的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台资企业申报的引进台湾先进技术,推进研发合作。
(三)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需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合作各方不得属于隶属或关联企业。
2.项目研发总投资不少于100万元,其中企业投入不少于50万元。财政支助经费不予拨付给境外或市外合作单位。
3.主要支持当年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申报年度内的时间。
(四)资助说明
1.对外合作项目立项资助不超过10项,采取分类别申报项目,具体为A、B两类项目,A类4项、每项资助50万元;B类6项、每项资助30万元;立项后预拨50%资金,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予以拨付。
2.项目申报应选择相对应的类别及资助金额,评审以A、B两类申报项目分别择优立项。未入选者,不再降档资助,即未入选申报类别的项目,不予立项。
附件4
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域申报指南
一、指南代码
指南代码:2020C003R,管理科室:人才科。
二、选题方向
支持我市高层次人才面向我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农业农村发展以及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人口健康、城乡发展等社会民生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领域)。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已认定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且直接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际主持项目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首次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推荐单位应做好考察工作,并明确推荐意见。
(三)项目申报书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提出资金需求(即申请对应项目类别的整数资金)。
(四)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和申报。第一、第二层次人才不限项申报(经评审入选的项目,择优立项不超一项),第三至第七层次人才每人限申报一项。
(五)主要支持当年度研发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申报年度内的时间。
四、资助说明
(一)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资助50项,采取“分类别”申报项目,具体为A、B、C三类项目,A类10项、每项资助50万元;B类15项、每项资助30万元;C类25项、每项资助20万元。立项后预拨50%资金,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予以拨付。
(二)项目申报应选择相对应的类别及资助金额,评审以A、B、C三类申报项目分别择优立项。其中,申报A、B类项目未入选者,不再降档资助,即未入选申报类别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企业申请项目资助额度与项目研发投入按不超过40%比例挂钩,即原则上要求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2倍以上。
附件5
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
指南代码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产业/技术领域 |
总投资(万元) |
申请资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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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申请材料送交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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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局 |
泉港局 |
南安局 |
高校 |
丰泽局 |
石狮局 |
安溪局 |
科研院所 |
洛江局 |
晋江局 |
永春局 |
医疗机构 |
开发区 |
惠安局 |
德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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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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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市直单位 |
泉州市科技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印发 |
泉州市鲤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