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鲤城区社会福利院预算公开
时间:2018-01-22 10:36 浏览量:1

2018年度鲤城区社会福利院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2014﹞132号),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鲤城区社会福利院的主要职责是:无偿收养“三无”老人和孤儿、弃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利院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鲤城区社会福利院

全额拨款

36

1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鲤城区社会福利院主要任务是:坚持做好收养照顾“三无”老人和孤儿、弃婴的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硬件设施及环境的改造和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有病老人的病案管理制度,做好病程记录,定期督查,找出问题,坚持医务人员查房制度,做到医疗保健有序开展

(三)在膳食方面,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期体检,严防食物中毒

(四)坚持服务创新,融入人文关怀,组织院内及户外活动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福利院收入预算为5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68.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纳入年初预算及公费院民、弃婴生活行政专项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3.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68.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1万元,公用支出23万元,项目支出19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68.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纳入年初预算及公费院民、弃婴生活行政专项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31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临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公务用车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1万元。主要用于对退休人员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行政项目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公费院民、弃婴日常生活支出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涉外送养、送养家庭回访、涉外送养机构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福利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福利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福利院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福利院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9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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