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15 14:52 浏览量:1

  区委、区政府: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指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泉鲤委法〔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现报告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

  1.重新编制权责清单。对照《中共鲤城区委编办关于做好区直单位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泉鲤委编办〔2019〕7号)文件精神,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为依据,重新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权责事项、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权责清单审核通过后及时在门户网上公布,让公众对行政权力“看得见、管得着、监督得准”。

  2.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上级精神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的全面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录入检查事项,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

  3.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由局主要领导深入政务服务窗口一线,采取“亲自办”、“陪同办”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及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倾听一线经办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全面查找行政审批服务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配合行政服务中心梳理惠企扶持政策,编制标准化的《申报指南》,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

  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本单位办事指南与省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目录的关联绑定和发布工作;实现全省同一事项办事标准的统一。通过强化数据共享、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承诺的时限。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提升至70%,“减时限”比例提升至90%,“全程网办”占比提升至80%,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审批服务,推行“阳光政务”。提高行政审批经办人员服务意识,耐心接待来访群众的咨询,主动提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告知相关事项;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

  二、加强宣传教育,规范行政行为

  1.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一是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通过集中学习、业余自学、网络学习相结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确保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二是通过线上旁听庭审活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反食品浪费法》、《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福建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福建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运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利用机关普法宣传栏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学习强国、局微信公众号等线上载体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动物防疫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四是抓好《民法典》的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开展“水润八闽·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讲解《民法典》编撰的意义,对人格权、居住权、离婚冷静期、继承人宽恕制度、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等与民众息息相关的各类条文进行解释,分发《民法典》宣传折页、亮点解读等材料五十余份,引导群众养成自觉遵法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2.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月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新媒体、宪法宣传日等形式,结合业务技能培训和行业日常监管,加强农水渔领域市场经济、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土保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水渔行业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和社团组织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3.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为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发放《致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一封信》,并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承诺书》,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多措并举,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该项工作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抓好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使各项工作均在法治化轨道上高效运行。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制审查制度。认真按要求对涉及本部门、行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到期清理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合法性。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

  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执行市级制定标准,转发《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1年)》、《泉州市市级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稿)》,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配合区司法局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严格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杜绝无证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编号和信息采集工作,扎实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到位,为依法执法提供了基础保障。

  5.深化法治学习,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学法用法培训、开展新《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组织1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省水利执法资格考试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裁量权标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依规制作执法文书和卷宗,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追究制,把执法行为纳入有效的制约机制下,严格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罚”的原则,杜绝执法随意性。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将信息公开覆盖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通过泉州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载体,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依据、程序、监督渠道等事前公开信息。利用本部门门户网站“行政权力清单”专栏,将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在专栏统一公示。同时将办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上传到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按要求全部进行文字记录,实现了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

  7.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源头治理机制,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开展晋江南岸(鲤城段)整治和景观提升工作,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拆除辖区内违章搭盖3780平方米。三是开展10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三无”船舶抽吸河蚬、采捕沙螺、捕捞鳗鱼苗以及电鱼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执法人员登临检查渔船84艘次,现场清理违规渔网3张,立案查处涉嫌采捕沙螺的“三无”船舶1艘,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8.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社区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农水各行业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专业的法律人才队伍较为薄弱,全面型的法治工作者尚为欠缺。

  2.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理解掌握不够透彻,特别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3.普法内容及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普法形式有待创新。

  五、2022年工作要点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拓宽多层次、多领域法制宣传途径,以各类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水渔业普法宣传。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严格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农资经营、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定期对河湖“清四乱”进行检查,不断提高农水渔业执法检查工作比重,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情况的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结果纳入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