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申报人:
现将《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下半年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市监〔2019〕1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各申报单位、申报人应根据所申报项目,认真填写相应申请表,按要求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已获得省、市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1份报送我局。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应签署“与原件相符”、经办人姓名(其中申报专利代理人才奖励经费的,由申报人签署姓名、身份证号)、日期,并提交原件。于11月28日前送到我局知识产权股办公室(鲤城区浮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知识产权股),电子件发至邮箱28206434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下半年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22323788)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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