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拨付2018年鲤城区知识产权项目区级配套奖励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9-12-20 16:40 浏览量:1
                                       泉鲤市监〔2019〕48号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拨付2018年鲤城区知识产权项目

区级配套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度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泉鲤政科〔2019〕34号)、《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次修订鲤城区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意见的通知》(泉鲤政办〔2018〕1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鲤城区知识产权项目区级配套奖励资金共计51万元拨付给你们(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等领域,凡受奖励对象被列入涉黑涉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记录,一律取消当年度奖励资金。具体奖励资金拨款办理手续要求如下:

一、申领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予办理。

三、申领地址: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知识产权股

四、《承诺书》等材料互联网下载地址

登录http://www.qzlc.gov.cn/”网站,点击“政务公开栏——区直部门政务公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查阅文件通知并下载《承诺书》范本、《授权委托书》范本等。

五、办理2018年鲤城区知识产权项目区级配套奖励所需材料

(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1份;

2.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式1份;

3.收款收据(加盖公章),一式1份;

4.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

5.承诺书,一式1份。

(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1份;

2.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式1份;

3.收款收据(加盖公章),一式1份;

4.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

5.承诺书,一式1份。

(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1份;

2.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式1份;

3.收款收据(加盖公章),一式1份;

4.中国专利优秀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

5.承诺书,一式1份。

(四)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1份;

2.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式1份;

3.收款收据(加盖公章),一式1份;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5.承诺书,一式1份。

(五)企业首次授权发明专利奖励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2.开户行许可证,一式1份;

3.收款收据(加盖公章),一式1份;

4.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5.承诺书,一式1份;

6.授权委托书,一式1份;

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六、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时,须提供专利证书、办理人身份证、居住证或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材料等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交还给手续办理人。其他原件材料的印章不得复印。复印件材料应在空白处写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在下方签署姓名、日期,按指纹或盖章,指纹或印章不得复印。

2.专利权人为两个及以上的,须提供所有专利权人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资金拨付到第一专利权人账户,后由所有专利权人自行分配。

3.如果专利证书原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

4.截止材料申报之日,专利权人将专利转让、转移到区外,或企业外迁、破产、被法院拍卖的,不予发放奖励资金。

5.截止材料申报之日,若专利权人存在涉黑涉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记录,不予发放奖励资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恩、黄萍萍

联系电话:0595-22323788

 

附件:1.2018年鲤城区知识产权项目区级配套奖励名单

          2.授权委托书

 3.承诺书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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