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0-01-10 16:51 浏览量:1

《鲤城区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意见》

政策解读

 

   201912月25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鲤城区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意见》(泉鲤政办[2019]83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的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泉委发〔2016〕1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泉政办〔2016〕167号)、《中共鲤城区委  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创新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泉鲤委发〔2016〕1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泉政文〔2019〕6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鲤城片区建设,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区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多个区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印发了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含加强发明专利产出引导、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大专利执法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管理综合效能、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保障措施等六大部分。

(一)加强发明专利产出引导

一是加强发明专利评价指标权重。区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等部门在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时,要将发明专利产出作为项目立项、执行、验收的重要指标。

二是鼓励专利产出和实施转移转化。开展专利授权和实施转移转化资助,在对辖区内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给予资助外,新增对辖区内获得外观专利授权给予每件不超过800元的资助,进一步引导激发企业和个人创新。

三是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创造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增强相关产业和区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一是奖励优秀专利实施项目。鼓励企业(单位)积极参评国家、省、市专利奖,对项目实施地在鲤城区,获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福建省专利奖、泉州市专利奖的项目分别给予配套奖励。

二是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企业采取专利权质押方式实现市场价值,支持企业享受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发动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支持企业享受购买专利保险的补助。

三是鼓励开展专利交易运营。鼓励企业购买专利技术,鼓励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进行专利转移,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争取省、市相关奖励政策。

四是鼓励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应用。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为企业经营发展、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等活动提供信息支持;加强专利信息分析运用。推进专利数据信息的开放共享,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

五是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推广知识产权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壮大知识产权强企队伍,对新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3-10万元奖励。

(三)加大专利执法保护力度

一是实行严格的专利行政执法保护。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链条式、群体性的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

二是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协作,形成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

(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综合效能

一是完善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避免出现重复投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提高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

二是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对通过标准认证的,给予一次性配套补助2万元。

三是落实知识产权奖补项目严格审核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申报各级专利奖、专利奖励或资助、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等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或补助项目;拟分配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应进行背景审核,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执业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的中小学校,区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5万元、3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一把手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和专利工作责任机制,积极探索提升专利运用和保护水平的有效措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区政府每年安排知识产权项目经费,保障各项专利奖励政策的兑现落实。要充分发挥科技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工作。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改善提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壮大知识产权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