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闽市监函〔2020〕242号)的要求,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2018年7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包括:
(一)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不含设区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获批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和省级);
(四)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项目,请提供所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说明,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已获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过的项目,不得再申请。
二、申报材料与受理
(一)申请资助经费的单位应根据资助项目的性质向受理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见《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建〔2018〕2号)第十七条,并填写《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1)。
(二)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于2020年8月26日报送到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综合管理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s28988385@163.com,以便统一汇总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联系人:郭志忠,联系电话:2258345,邮箱qzbzh@126.com,
地址:泉州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289室。
2.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综合管理股
联系人:小袁、小陈,联系电话:22373007,
地址:鲤城区浮桥街402-31号。
附件: 2020年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