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4-08-05 16:21 浏览量:1

  泉州市铭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5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MA336T2BXB。

  法定代表人:何金秋,男,汉族,1984年7月17日出生,住福建省和平县安厚镇岐山村上埔170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50628198407174017。

  本委受理肖国富仲裁申请泉州市铭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何金秋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泉鲤劳人仲案字〔2024〕第221号)一案,请求裁令:一、被申请人泉州市铭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肖国富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工资人民币38000元;二、被申请人泉州市铭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肖国富支付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经济补偿金18000元;三、被申请人何金秋对被申请人泉州市铭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泉州市铭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何金秋亦无法取得联系且无法邮寄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泉州市铭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何金秋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5号楼104)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周莹,电话:0595-221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