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6-06-24 17:05 浏览量:1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鲤政财〔2014132号),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统一接受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批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财政核拨

4

2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法律援助中心主要任务是: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发挥示范窗口引领作用,提升窗口服务能力。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满足更多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27件,(其中民事364件,刑事62件,行政1件),受援人1767人,接待咨询49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680.8万元,为受援人节约律师费用170.8万元。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法律援助中心年初结转和结余5.97万元,本年收入45.62万元,本年支出45.6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1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45.6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33万元,增长19.14%,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5.6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 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亿元。

6. 其他收入0亿元。

(二)2015本年支出45.6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4.44万元,减少2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5.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39万元,公用支出19.28万元。

2. 项目支出0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5.6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67万元,下降7.34%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未产生变化。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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