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司法局“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 |||||
日期:2017年3月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事项类别 | 办理条件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法律援助 | 公共服务事项 |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复印件需与原件进行核对);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原件(一式1份);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一式1份); 4、《法律援助申请表》原件(一式1份); 5、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原件(一式1份,代理人代为申请时需提供)。 |
区司法局 | 即办事项 |
2 | 律师事务所年检初审 | 公共服务事项 | 1、《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情况报告书》原件(一式2份); 2、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式2份); 3、纳税凭证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需与原件进行核对); 4、律师事务所统一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保险和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投保人员名册、《律师执业责任险保险单》、缴费凭证及社保、医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5、《律师考核汇总表》原件(一式2份,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汇总表); 6、律协会员费缴纳凭证复印件(一式2份)。 |
区司法局 | 即办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