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鲤城区司法局率先出台社区矫正惩处工作量化标准
时间:2021-11-04 08:51 浏览量:1

鲤城区司法局联合鲤城区检察院出台了《鲤城区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惩处工作量化标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统一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惩处工作标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细化违规行为,全方位明晰行为底线。

《实施办法》根据《社区矫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做法,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行为的“常见病、突发病、罕见病”,共计9大类26种情形,为更加准确、高效地认定违规行为提供可靠的依据,解决了工作实务中违规行为认定模糊不清等问题。

量化惩处档次,立体化凸显责罚相适。

《实施办法》在法律规定的相应惩处范围内确定违规行为的基准点,根据违规行为的时长、次数、造成后果等情节在基准点之上确立浮动点,并综合考虑社区矫正对象违规的主观故意与客观情节,以此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违规行为进行综合研判,定责量罚,做到刑罚执行立体化的宽严相济、罪责相适。

明确证明材料,系统化增强可操作性。

《实施办法》充分考量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惩处措施。从违规社区矫正对象的笔录、检讨书,到信息化核查数据资料、执法现场音像资料,再到提请惩处措施的审批表、建议书,《实施办法》对每个类型、每个档次的违规行为所需的证明材料都做了明确的说明,进一步强化可操作性。

《实施办法》实行以来,鲤城区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惩处机制更加顺畅、工作更加规范、运转更加有序。迄今,累计训诫处分社区矫正对象13人次,警告处分4人次,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助推鲤城区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