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鲤城区贸促会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9-06 11:36 浏览量:1

附件2  

 

2016年度鲤城区贸促会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鲤财决〔2017〕1 号)及《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2014〕13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贸促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访,组织中国经济贸易、技术代表团、企业家代表团出国访问和考察,参加有关国际组织活动。  

(二)负责与外国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华成立的商会进行联络。  

(三)参加国际展览会的活动,主办、参加世界博览会,赴国外主办中国贸易展览会和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主办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组织并主办国际博览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贸促会部门包括2个机关行政股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贸促会  

财政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鲤城区贸促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贸促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广大会员企业的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促进经贸,代言工商,服务发展”这一重要职能开展工作,致力于服务经济、服务政府、服务企业,为构筑我区对外开放平台、提高鲤城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快我区外经贸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2016年5月被泉州市文明办评为文明创建信息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对外交流经贸活动。组织区辖企业50家分别参加“一带一路双起点企业对接会”、“泰国投资推介会”、 泉州海丝国家经贸对接会、“善用香港优势,开拓海外市场”投资推介会、企业参展营销能力培训暨“一带一路”市场需求发布会等经贸活动。  

(二)积极组织海外参展,推进企业创新。组织15家企业参加境外著名的展览会与博览会,共为企业争取17个展位。进一步提高对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的开发深度,也加大对俄罗斯等潜力市场的开拓力度。落实区企业家大会精神,推进我区企业涌现一批如梅洋塑胶公司、海天轻纺公司的“数控一代”“智慧制造”企业。  

(三)创新法律服务,推动经济发展。加强对会员企业创新创业、融资信贷等方面服务,加强与境外各类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的对接,完成福建锦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泉州鲤城区惠民博利医药有限公司等两个招商项目。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任务。  

(四)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工作实效,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鲤城快讯》、《鲤城政讯》、手机报等采用信息15条,弘扬了会员企业家干事创业精神,报道了工作新举措及调研工作成效。  

(五)挂钩社区,联系会员企业,积极开展四城共建。推荐梅洋塑胶公司董事长、商会副会长蔡沧洋参加道德模范评选,获得道德模范称号。在会员企业中广泛宣传诚实守信的典型和楷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模范的正能量,凝心聚力,推动发展。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贸促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 60.47 万元,本年支出 60.4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60.4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17.4万元,增长 28.8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60.4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 0 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 0 亿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亿元。  

6.其他收入 0 亿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60.4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17.4万元,增长28.8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55.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49.86 万元,公用支出 6.11 万元。  

2.项目支出 4.5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经营支出 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0.4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7.4 万元,增长28.8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商贸支出60.47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4万元,增长28.8 %。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金的调整和市场开拓费用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项级科目)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二)×××(项级科目)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三)×××(项级科目)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万元,同比下降(增长)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 %,主要是:××××××××。  

(二) 公务用车运行费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21.3 %,主要是:车辆老化,机械故障多。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批次、接待总人数。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主要是:×××××××××。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万元,比2015年减少0.1%,主要是:减少办公用品采购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一、机构设置  

已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职责,已落实该项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由单位领导牵头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二、财务预算管理  

1.日常性预算管理  

完成了日常性预算管理基本工资,并在规定时限内准确编报各类财务报表。已建立“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年初部门预算、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等均在时限内报送,对财政监督指出的问题均积极整改到位,且未发生超时限、被投诉、造成资金损失等情况。  

2.资金使用管理  

单位已按财政要求开展决算自查,账表相符。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财经法规被查处的情况,单位和当事人均未受到相关处罚。  

三、信息公开  

(一)预决算信息公开  

2016年已严格按要求公开2016年预算、2015年决算信息。  

(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  

2016年已严格按要求公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四、绩效预算管理  

(一)绩效目标  

目标申报一是按照预算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二是根据绩效管理要求设立绩效目标,做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  

(二)绩效结果整改  

严格落实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按规定全面完成整改。  

(三)预算挂钩  

已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改进预算管理。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XX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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