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鲤城区贸促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07 15:51 浏览量:1

2017年鲤城区贸促会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鲤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鲤政财〔2014132号),以及《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泉鲤政财〔2017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贸促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访,组织中国经济贸易、技术代表团、企业家代表团出国访问和考察,参加有关国际组织活动。 

(二)负责与外国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华成立的商会进行联络。 

(三)参加国际展览会的活动,主办、参加世界博览会,赴国外主办中国贸易展览会和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主办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组织并主办国际博览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贸促会总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人数

鲤城区国际促进委员会

全额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促进经贸,代言工商,服务发展”这一重要职能开展工作,致力于服务经济、服务政府、服务企业,为构筑我区对外开放平台、提高鲤城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快我区外经贸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积极开展对外交流经贸活动。

(二)积极组织海外参展,推进企业创新。

(三)创新法律服务,推动经济发展。

四、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贸促会收入预算为56.12万元,2016年增加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6.1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直接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12万元,2016年增加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交通补贴)。

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鲤城区经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㈠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㈡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98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98万元,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直接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直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鲤城贸促会收支预算总表(一)

 2.2017年鲤城贸促会收支预算总表(二)

3.2017年鲤城贸促会预算支出总表1

4. 2017年鲤城贸促会预算支出总表2

5. 2017年鲤城贸促会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

6. 2017年鲤城贸促会项目资金结余安排使用情况表

7. 2017年鲤城贸促会“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