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1-01-28 08:41 浏览量:1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大学法、普法、用法力度,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得到提升,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全民统计法治观念意识明显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一是把握重点,广泛学习凝聚共识。以领导干部为关键强化统计法制教育。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等,组织收听收看全省统计法治专题视频学习会和福建省统计系统专题视频学习会,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此外,通过《鲤城统计月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以统计人员为重点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先后多次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选编》《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多项法规,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知法、用法、普法、执法的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年定报、业务培训会的契机向调查单位分发培训材料,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压实责任,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压实主体责任,成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专项工作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印发《专项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确保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推动统计法治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各执法人员具体抓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融会贯通到统计业务工作中。

(二)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坚守统计法律底线

一是完善制度,筑牢依法统计基础。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严明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纪律,做到执法程序在阳光下展开。同时,外聘1名常年法律顾问,提供长期法律咨询和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区统计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注重培训,深植依法统计理念。制定《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和统计执法工作计划》,加强业务知识及《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能力。三是多管齐下,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以局网页、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人口普查、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汇演、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等,全面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四是强化监督,全面清理纠正文件。印发及转发《关于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对违规将统计部门作为指标数据的责任单位的行为进行纠正。五是精心准备,完成“七五”普法验收。认真执行《鲤城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工作稳步推进。依据“七五”普法考核细则,逐条梳理收集资料,不断完善台账资料,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六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示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为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提供广泛的统计信息分析服务,定期公示本局部门调查项目,在法定期限内对统计处罚行为等进行公示。

(三)严格执行调查制度,筑牢数据质量堤坝

一是加强调查项目管理。严格规范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管理,制定了我区项目审批服务指南,相关审批表等材料在局网页进行公告并提供下载服务。二是开展数据质量抽查。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抽查制度,开展专业质量核查工作。核查单位是否存在且正常营业,重点指标与单位工资表数据是否一致等,对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立案查处。 三是构建质量防控体系。建立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及工作流程,出台《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通过建章立制,不断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

(四)强化统计监督检查,惩治统计违法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机制。畅通违法举报渠道,通过局网页、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及地址,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二是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加强部门协调互动,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今年共立案查处两起统计违法行为。三是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通过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达到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持续净化统计环境的目的。全年在局网页公示违法案件两起。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等还不够深入,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统计普法覆盖面还不够宽,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三是执法人员对统计法规学习缺乏主动学深悟透的精神,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学法,增强法治思维。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和讲话精神,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治统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健全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制定《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和统计执法工作计划》《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积极咨询法律顾问,重大决策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按照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努力实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加强宣传,履行普法责任。在汇报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会议时,主动宣传《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努力提升各层级人员对统计法的认识,自觉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批示以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等,提高全局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提升依法调查水平,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二)把握节点,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利用 “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点节点,以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为出发点,面向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普法活动,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意识。此外,结合统计专业定年报等会议,对调查对象开展专业知识及统计法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着力提高业务和法治培训实效。

(三)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着力加强执法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创新培训方式、整合资源等手段,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效率,全面提高统计人员整体素质以及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