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时间:2012-10-13 14:40 浏览量:1
 

鲤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1、组织实施全区规模以下工业调查、福建产品市场占有率调查、工业企业景气调查、工业品价格专项调查和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

2、配合省、市调查队开展产业预警损害调查、重点调查和特定企业群体的跟踪监测调查。

3、组织实施全区限额以下贸易企业、旅游旅馆业统计调查。

4、组织实施全区城市住户、科技、劳动工资和外经统计调查以及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

5、开展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和重要问题的快速调查,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

6、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本省地方统计法规,协助做好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

7、完成上级统计局、调查队、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8、完成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鲤城区统计普查中心

 

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农业和经济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对普查等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2、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问题,对普查数据进行开发应用。

3、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

4、组织实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

5、组织实施劳动力调查工作。

6、组织实施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7、完成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鲤城区统计执法检查队

 

1、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2、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予以依法立案查处。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中,从受理举报、立案、调查、处理、到结案全过程,能做到“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结案及时”。并配合做好本局统计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3、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单位登记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考试工作;

4、负责《统计单位登记证》和《统计证》年检工作;

5、组织实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6、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统计调查工作(兼);

7、完成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