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原因,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注销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社区卫生所、鲤城陈清利中医(综合)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所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印章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鲤城区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鲤城区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地址 |
登记号 |
注销原因 |
1 |
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社区卫生所 |
史美贤 |
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社区炬兴路102号 |
PDY00070635050217D6009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2 |
鲤城陈清利中医(综合)诊所 |
陈清利 |
鲤城区鲤中街道东华社区南俊路46号303室 |
PDY60117335050217D2122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