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决算说明
时间:2018-08-01 08:17 浏览量:1

按照《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鲤财决[2018]1号)及《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2014]13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和版权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和版权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和版权的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督促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实施,协调、指导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建设。

(三)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基层文化单位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监管电影放映工作;组织实施电影放映工程。

(四)组织、协调全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以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文物(含水下文物)、博物馆事业。

(五)负责对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出版活动的机构(含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指导、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六)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七)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承担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区对外、对港澳台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版权交流与合作工作,办理全区对外、对港澳台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版权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

(九)协调全区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十)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负责全区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体育竞赛。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负责区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十四)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推广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十五)指导全区旅游产业的发展及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的规划与开发。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十六)发展休闲旅游。推动低碳旅游,发展旅游循环经济。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工作,发展对台旅游。

(十七)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管理,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财政核拨

6

5

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鲤城大队

财政核拨

5

5

鲤城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财政核拨

3

3

鲤城区旅游业发展管理中心

财政拨补

3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主要任务是:2017年全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工作按照区第八次党代会要求,主动融入省市海丝先行区建设,紧抓古城发展的历史机遇,围绕古城谋文化,服务社会抓文化,推进产业活文化,提升能力做文化“创新突破、彰显特色、跨越发展”为思想定位,全力打造文化升级版。区保生大帝信俗成功入选民俗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火鼎公婆等6个项目7名传承人入选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7名非遗传承人入选市高层次人才;新增2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泉州源和创意产业园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获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功夫动漫旗下“漫客工场”被认定为2017年度福建省“创客空间”;泉州新门文旅街区获评市第一批旅游休闲集聚示范区;区运动员吴德林、刘咏诗在第十三届全运会三人制篮球公开赛和击剑团体项目上各夺一金,蔡伟峰获体操项目个人双杠第四名、团体第七名、个人全能第八名;慢生活创意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被评为2016年度市“十佳”体育服务企业;上半年全区接待旅游总人数400.33万人次,比增13.2%,实现旅游收入45.95亿元,比增15.3%

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民生服务力

(一)实施惠民工程,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 补短板、调结构、增活力,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完善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工作,开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艺术培训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保障了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针对部分街道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场地、人员、活动项目不足不齐的短板,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依托,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资金40万元,做好市为民办实事项目2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示范点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制定了区全民阅读点建设实施方案,利用闲置的优质公共资源,首期确定10个“鲤城全民阅读示范点”,目前已完成了新门文旅街区等4个点的建设。

(二)实施乐民工程,丰富群众文体活动圆满举办2017泉州元宵灯会暨第十九届元宵花灯展活动,现场展出805盏具有浓浓闽南风的泉州传统彩扎、刻纸、针刺花灯、少儿创意花灯;组织了 南音大会唱、老年文艺汇演、民间职业剧团展演、“我运动、我健康”太极拳比赛、“唱响鲤城”少儿歌唱比赛、“劳动铸就·中国梦”“五一”文艺汇演、WOW新门”“五一”活动、“书香中国”图片展“赋韵品明德 雅文溢古城”朗读者、“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第二届海丝泉州文化旅游嘉年华、新门文旅街区“鲤遇中秋 新享国庆”、三道行“喜迎十九大·古城文艺活动”等系列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新春爱国主义影片展映、百场电影进社区防震减灾-纪念“5.12”专题电影放映、“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爱国主义影片展映公益放映活动,上半年累计放映61场次,观看群众达数万人

(三)实施亮点工程,焕新传统文化活力实施“三古一亮”古城文化“满天星”工程,鼓励各类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在古城、古巷、古厝中进行常态化、多样性展览、展示、展演,让“生活中的文化和文化中的生活”成为我区文化的新亮点。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的“源和记忆百年传承书法交流会暨艺术纪念展”、新门文旅街区的开明书院书画展、西街美好生活造物社的“新年大爬梯”、裴巷大拾堂的“巷弄里的音乐会、“渐见工坊”-蓝染体验课堂以及在“印记闽南文化驿站”先后举办了闽南民间舞蹈(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郭金锁)收徒仪式及国家级非遗项目“福船制作技艺”展览、“偶遇-泉州木偶头创意展”等等为千年历史名城增添一抹文化亮色。

(四)实施守护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全力以赴开展古泉州(刺桐)史迹申报世遗工作,开元寺、清净寺、府文庙、天后宫和德济门遗址等申遗点本体文物修缮、周边环境整治、秩序管控、利益相关者协调和锡兰侨民旧居征用改造等工作顺利进行,以较高的质量完成国际申遗专家的现场考察工作。扎实加强文保单位的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文物保护网络,推进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联合街道对全区的文保单位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对存在问题督促现场改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老城区各相关街道还分别对开元寺、清净寺、府文庙、天后宫和德济门遗址5个申遗点及周边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等方面进行梳理,共梳理出“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26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28项。协同区消防大队、电力维修单位对我区蔡清故居等38家文保单位用电线路等用电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初步排查并形成整改报告,向区政府申请改造经费1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工程招投标工作。与移动公司联合开展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运行试点工作,首期将在年底近十处文保单位安装运行,明年将全面推广,提高文保单位安全系数。继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整理和申报,6个项目7名传承人入选第七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7名传承人申报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现有区级以上非遗产项目达57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10项、市级33项、区级11项),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达到65名。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活动,在现场技艺竞技比赛中江加走木偶头雕刻2名传承人分别获得最佳新人奖和传承之星奖。征集刻纸、锡雕技艺、木偶头雕刻、竹编等传承人作品25件参加首届福建省非遗传统工艺精品大展。整理出版《杨阿苗民居》和《泉州拍胸舞》两本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抢救性记录丛书。此外,还举办了第二届龙船巡境踩街、“笋江扒龙船习俗”活动等等。

二、  推动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文化推动力

推动创意设计与文化传承、文化旅游相融合。加快建设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三四期、“东亚之窗”文化创意产业园、新门文旅街区等具有集聚效应和产业特色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项目,“文化产业园区品牌效应日渐显现。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三期(面粉厂)旧厂房改建目前已完成百分七十的招商进度。入驻了包括闽南文化交流中心、万食屋日本料理、众山小国际青年旅社、索恩咖啡馆、10号楼海鲜馆、天宫纯K、公益学院等涵盖特色餐饮、娱乐、文旅等10多种业态;源和1916创意园四期麻纺厂的改造也在建设中,建成后的整个园区将成为我省最有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园区之一。“东亚之窗”文创园项目汇集了中国、韩国、日本、朝鲜等多个场馆,目前已与泉州德包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韩国KM BIO(株)、日本ASK公司签订了合同书,完成园区一期75%以上入驻商家。11月份我区还将组织精品文创产业企业参加第十届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借助展会有效契机,搭建产业“走出去”平台

三、  构建全民健身体系,促进群体活动均衡发展

制定规划。牵头制定下发《鲤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明确鲤城区未来五年全民健身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提出5大建设工程。做实基础设施。推进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12个健身路径建设和2个市级多功能运动场地建设。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目前我区共有27个体育社团组织,其中12个国术馆、10个单项体育协会,4个单项俱乐部,1个体育总会。加强对全区游泳场所管理的指导和监管,全面掌握和督促经营性游泳场所开放安全情况,组织辖区内16家游泳经营场所参加市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做好救生员培训、年检工作。做活群众体育。举办鲤城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引导各类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队伍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致力打造运动鲤城。举行了全区新春象棋比赛;太极拳协会组织各辅导站24支队伍近200名运动员举办了“我运动、我健康”太极拳比赛;在泉州剑影武术学校举办“一起动起来”第二届中小学生传统南拳比赛,共有来自全区各中小学、武馆学校近200名运动员参加;支持区足协举办各种赛事,探索建立校园足球竞赛体系,举办第二届校园三人制足球赛,辖区内18所小学34支男子足球队和15所小学28支女子足球队参赛;组队参加第十四届全国武术之乡武术比赛,获11115铜、集体二等奖,金牌和奖牌数创历史新高。落实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喜爱的篮球、足球等体育活动,与教育局联合开展全区中小学生篮球、羽毛球、啦啦操免费公益培训。做强竞技体育。创新机制、体制,以区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加快发展鲤城区竞技体育的意见》、与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鲤城区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实施鲤城区体育训练基地经费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在政策上财力上支持我区竞技体育事业发展。首次创办区体育训练基地,采取“区队校办”、“区队民办”的新思路,推进体教结合,加快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储备,提高我区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第一批共有6个单位纳入区体育训练基地,其中“区队校办”4个、 “区队民办”2个。培育优势带分带牌项目,组队参加2017年市少儿各项目锦标赛,共参加10个项目的比赛,目前已完成8个项目,足球获女子丙组第二名、男子丙组第五名;游泳获438铜;田径获1个第四名;篮球获男子丙组第四名、男子乙组第四名;乒乓球获12铜;跆拳道获11银;网球获452铜。参加省网球锦标赛获得311铜;参加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获得1金。促进多元融合。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民健身发展的新常态,大力发展体育特色产业,着力培养体育新兴业态,引入民间资本投入体育健身服务业,不断增加体育健身市场供给。目前,全区共有各种体育产业经营企业35家,电脑型体育彩票销售网点155个。

四、打造“古韵鲤城”品牌,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认真落实区“十三五”文化旅游规划,充分发挥“东亚文化之都、海丝泉州”核心区品牌效应,以古城为整体,深度整合历史文化资源,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加强旅游宣传推介。五一小长假期间,新门文旅街区举办“WOW新门”系列活动,如儿童街头艺术表演、儿童街区跳蚤市集、一整个夏天旦生记、城市影像馆、鱼里堂古城游等;十一国庆中秋期间,结合第二届海丝泉州文化旅游嘉年华活动的举办,充分调动各街道、社区、广大文化旅游企业积极性,精心组织策划了24项文化旅游活动,古城文化旅火热,海丝申遗点备受青睐。发挥“旅游+”功能,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和智慧景区建设,完善“泉州古城语音导游系统”,中英文介绍古城古街巷、名人故居、文保单位、特色旅游单位等,并编印《鲤城区二维码旅游交通图》、《泉州旅游》鲤城专刊,免费分发至各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特色单位等,极大方便来泉游客;参加省市旅游主管部门举办的旅游推介活动,扩大古城旅游影响力,如第十三届海峡博览会、厦漳泉联合赴贵州、广西旅游宣传推介等。推进项目建设。紧抓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的契机,大力加快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全力推动泉州聚宝城南文化街区、华侨新村片区、府文庙片区、龙头山旅游商业街区“四大片区”建设,加快全域旅游项目谋划布局,着力推动文化、宗教、经贸与旅游融合发展,提升软硬配套设施,促进古城提质。泉州新门文旅街区项目目前正筹备海丝艺术节活动、农夫市集项目;伴手礼中心、场地清空、准备进场施工;进行蔬菜公司中庭地面铺设工程施工;与设计师青山周平进行2#楼青年共享社区方案讨论;推动与市文旅集团合作事宜。1-7月份,累计完成投资3603万元,占年度计划60.05%。其次,大力推进紫帽山——乌石山片区山体的开发利用,紫帽山庄农业观光生态园定位为泉州的后花园,建设成园林经济、生态农业、庭院经济、泉台合作示范基地和窗口侨乡自驾游中心项目将建成为集购物、酒店住宿、自驾游宿营地、健身娱乐等配套设施为一体的花园式自驾游营地。加大旅游商品研发力度。组织旅游商品企业参加“福建好礼”百佳旅游商品评选,杨氏连发锡铺麒麟献瑞作品获选;参加2017年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我区本兮设计作品“弦外知音获福建省唯一金奖。我区旅游商品现已获国家类奖项7项,省级类奖项13项。

五、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监管上水平

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继续以娱乐演出、网吧、音像、图书、印刷场所、娱乐场所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制定了《2017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开展“清源、护苗”出版物市场集中检查行动,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00余册,销毁非法音像制品 3000余盘。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文物执法工作,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继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执法人员自身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平台和监控平台的建设应用管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持续加大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采取错时执法、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290家次,立案1起,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家,有效保障了文化市场的良好秩序。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年初结转和结余223.79万元,本年收入963.31万元,本年支出962.9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4.13万元。

(一)2017年本年收入963.3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05.29万元,下降16.6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73.4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70.49万元。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  0 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189.86 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962.9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53.81万元,减少5.2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9.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9.05万元,公用支出30.21万元。

2.项目支出603.71 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经营支出0 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98.91万元,减少22.06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1.75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69.21万元,减少20.36 %。主要原因是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减少。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5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12.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改由机关社保公司发放。

(三)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6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8.32万元,下降97.20%。主要原因是活动项目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70.4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8.19万元,上升21.6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9.8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7.53万元,增长571.88 %。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的增加。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长0%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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