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老城区公厕零星修缮工程
时间:2020-04-10 17:05 浏览量: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ZQJZ[2020]0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城区公厕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鲤城区环境卫生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鲤城区环境卫生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邀请单位:泉州市临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共鑫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鲤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3.3665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位于泉州市鲤城区,主要编制范围老城区公厕零星修缮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366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贰级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贰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和市政项目施工招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泉建筑〔2015〕70号)文件执行。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 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及《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泉建建【2016】105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4 1483000秒至2019417 18 00 00泉州市城东街道华城小区3号楼10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建设工程交易登记卡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6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当天核验登记时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427 9 30 ,提交地点:泉州市城东街道华城小区3号楼1001;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项目建设工程交易登记卡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zlc.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鲤城区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

电话:13850792642 ,传真:/

人:      小蔡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城东街道华城小区3号楼1001

联系电话:15080567660,传真:

联系人: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联系电话:   0595-22138808      

 

 

日期:20204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