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鲤城区餐饮服务业的管理,有效治理鲤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改善鲤城区空气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证鲤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的长效整治,现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邀标。
一、邀标内容
1.项目名称:鲤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勘查普查。
2.项目内容:从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对八个街道餐饮服务行业单位的勘查普查工作并形成详细的普查数据(详见附件1)。
3.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质包含油烟检测等大气污染检测项目,且取得CMA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油烟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行为一年以上(含一年)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一定的市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检测经验。
7.能够在半个小时内进行响应到达指定检测地点。
8.检测采样人员不少于20人。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时限
2021年3月2日16:00~2021年3月5日16:00
四、投标时间
2021年3月6日 09:00
五、投标地点
地点: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四楼会议室(鲤城区涂门街352号)
联系人:林先生 0595-22355305
六、投标要求
1.参与投标的供货商投标前除提供本公告第二项投标条件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及相关报告复印件外。所有复印件仅需提供一份但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务必于3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鲤城区涂门街352号,交由本次评标小组提前审核,逾期未送达,视为自动弃权。
2.提供一次性报价单(详见附件2),该投标报价单必须手写且内容完整。最终提交的报价单为一次性报价,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3.后续服务:本此采购服务所提供的数据,在采购需求方后续跟踪复查过程中,如有出现数据重复或错误等情况下,中标单位要第一时间作出整改修正,确保整改采购服务所需资料详实、准备、规范。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无效并作废标处理:
(1)所提供的所有上交材料复印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供货商无法提供较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资料证明。
七、评标方法
由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组织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审。
1.参加本次投标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一次性报价单,务必于投标当天暨3月6日08:45前,携带至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四楼会议室参加竞标。
2.在符合投标条件和投标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价位最低且后续服务体系完备的竞标单位为最终中标人。
3.对未中标人,评标小组将不作任何解释。
附件:1.鲤城区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排查统计表
2.报价一览表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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