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条例》、《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142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泉人社〔2018〕6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为推进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具体实施举办全市建设系统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管理人员。
(二)从事工民建、市政工程、水电设备、园林绿化及其他建筑类相关专业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公共课网络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和《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两门课程。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至少选择一门公共课参加网络培训,公共课学时不少于30学时以上(含30学时)。
(二)专业课面授培训:
1.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培训班(普通班,60学时)。
2.绿色建筑发展与应用(高级研修班,90学时)。
三、培训安排:
(一)公共课网络培训:
根据省、市人社主管部门的要求,全市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要参加公共课培训,公共课程培训合格后,再报名参加面授专业课培训。
根据泉人社〔2018〕63号文件精神,推荐以下培训机构为 2017-201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网络培训施训机构,供各地各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选择。
1.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联系人:刘秋华,联系电话:18965653346,网址:http://pt.hxpxw.net
2.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联系人:林秋霞,联系电话:13859796969,网址:http://zjpx.qzrtvu.com
3.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联系人:林志华,联系电话:13599035343,网址:http://zjpx.fjgwy.net
4.泉州提高教育中心,联系人:洪本炯,联系电话:13348508506,网址:http://www.qzjxjy.com
5.厦门市金海峡高级人才培训中心,联系人:陈占芳,联系电话:13959256571,网址:http://ls.kjpx.com
(二)专业课面授培训:
专业课培训方式采用集中面授,辅以自学、研讨、考试考核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计划安排16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通班和1期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1.公共课网络培训:即日起可自行参加。
2.专业课面授培训:2018年5月至7月(具体时间以培训中心课程安排为准)。
(二)面授培训地点:
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中山北路42号黎明大学旧校区梅镜楼;电话:22396921 22396931)。
五、培训报名:
(一)即日起请根据文件要求报名参加公共课网络培训。
(二)请持参训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员备案表、报名汇总表及公共课网络培训30学时合格证明(粘贴在继续教育证书上),于2018年5月7日至7月20日,到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报名参加专业课面授培训。
六、培训收费:
(一)公共课网络培训费:请选择推荐的公共课网络培训机构报名缴费。
(二)专业课面授培训费:
1.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50元/人,培训费标准3元/人.学时,合计收费230元/人。
2.收费方式:请到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报名缴费,可现金或转帐缴费:帐户名称: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帐号:409158364161,开户行:中国银行泉州分行。
七、相关事项:
(一)参加公共课网络培训及专业课面授培训均合格者,培训情况记入继续教育证书,由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统一将证书提交市人社局验证盖章。
(二)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部署和年度考核等文件规定精神,年度完成90学时合格培训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推荐、职称评聘及其主管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继续教育规定和培训办班考勤考试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附: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员备案表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