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单位的公示
时间:2018-05-04 10:28 浏览量: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地

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单位的公示

 

一、招标单位。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公司

二、招标内容标的。公司开发的四个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内容见下表,相关数据以相关文件为准。

序号

项目

立项/动工时间

面积

(平方米)

收入暂估

(元)

1

泉安公寓项目

1992

12119.81

26516025

2

百源后城项目

1993

74819.582

215380000

3

南俊巷改造项目

1998

30,869.15

144,998,739

4

江南经济房(江南花园城)

2005

197018.06

601,448,596.79

鉴于上述项目为旧城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本次土增税清算鉴证服务各个项目收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2014827日公告的《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税局 福建省地税局关于重新规范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算出收费基准价并按收费基准价下浮K以上(1K50%,最终收费=项目最终确认清算收入计算的收费基准价×(1-K)),各个项目单独计价,且需承诺本次四个项目合计总收费金额不超过25万元。

三、评标办法。中介机构报价时,需同时报收费基准价下浮率K及承诺本次四个项目合计总收费金额不超过25万元。下浮率最高者中标;若下浮率最高的报价单位同时有多家,则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四、其他。

1、投标方需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提交报价书、公司营业执照、委托书、受托投标人身份证(定于201857日早上930分准时到公司签到;940分后不再接受报价;10点准时开标。)

2、投标方开标当天应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未中标的当天退回;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出具鉴证报告后退回。投标方应确保在合同签定后2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所有项目鉴证报告。

3、招标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鲤城区后城8-103室)

4、联系人:林先生

5、联系电话:139598044000595-22162270

6、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要求在2018年度泉州市国税局公示的《泉州地区已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内。

7、由于序号第1-3项目为90年代开工项目,受技术条件限制,当时财务记帐仍未采用会计电算化,招标方只提供相关纸质会计凭证、帐本、合同、文件,其余有关出具鉴证报告所需的建立销售电子台帐、成本明细电子台帐、税费缴交台帐等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报价时应谨慎考虑鉴证工作的难度。

8、报价表格式

 

 

报价书

 

致: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公司

对贵公司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单位事项,我公司(事务所)在充分了解各项目情况的前提下,收费报价如下:

收费基准价下浮率     %并承诺本次四个项目合计总收费金额不超过25万元。

 

 

报价人(公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