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中心市区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房屋调查登记的预告
时间:2018-12-12 11:23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中心市区

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房屋调查登记的预告

 

泉鲤建〔2018268

 

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实施中心市区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八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位于鲤城区,东至温陵路、西至龙头山,沿八卦沟及排洪沟两侧分布(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

二、调查登记时间:20181212日起。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元街道办事处、鲤中街道办事处、海滨街道办事处。

四、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本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有无产权手续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并提供被征收房屋权属、用途等情况的有关书证材料复印件。

被征收人拒不如实陈述或拒不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权属书证材料的,本部门将组织到有关档案部门调取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据材料。对查无权属资料记载的,本部门将按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认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被征收人拒绝配合调查登记工作的,本部门可不予奖励。被征收人提供虚假书证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联系人:黄炜业,联系电话:13959796959,联系地址:鲤城区后城8号楼103室)

以上事项,请相互转告。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