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住建局关于调整充实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的通知
时间:2019-12-19 15:12 浏览量:1

 

鲤城区住建局关于调整充实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

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的通知

泉鲤建〔2019252

 

局机关各股室、系统下属各单位,区属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泉州市公务员局、市职改办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建设的若干意见》(泉人综200744号)规定,经研究,拟对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技术职务评委会入库委员公开调整充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入库评委条件

(一)能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责任心强;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并接受鲤城区住建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监督与管理。积极学习职称政策,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

(三)196111日以后出生,有较高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单位、本专业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福建省内颁发的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公有制中级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规模较小的系列专业须获中级3年以上)。

二、推荐入库评委程序

个人提供《泉州市鲤城区 系列(土建专业)初级职务评委会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经企业、单位确认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及《泉州市鲤城区 系列(土建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电子版送所在企业、单位人事部门。请企业、单位人事部门于1223日前统一将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材料向送区住建局办公室初审。(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22355573,电子邮箱:840208680@qq.com)。初审通过后,由区住建局送区职改办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区住建局统一报区住建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三、其他事项: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人员不得入选评委库。 

 

附件:1.鲤城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2.鲤城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花名册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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