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机制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鲤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