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房屋调查登记的预告
时间:2018-06-21 10:17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

改造项目房屋调查登记的预告

 

泉鲤建〔2018117

 

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实施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A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八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茂诚皇江御景,西至黄龙大桥,南至延陵安置小区,北至江滨南路(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

    二、调查登记时间:2018621日起。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浮桥街道办事处。

四、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本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有无产权手续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并提供被征收房屋权属、用途等情况的有关书证材料复印件。

被征收人拒不如实陈述或拒不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权属书证材料的,本部门将组织到有关档案部门调取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据材料。对查无权属资料记载的,本部门将按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认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被征收人拒绝配合调查登记工作的,本部门可不予奖励。被征收人提供虚假书证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联系人:吴静峰,联系电话:22663595,联系地址:延陵社区居委会办公大楼)

以上事项,请相互转告。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