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度精神文明工作总结
时间:2016-12-31 09:13 浏览量:1

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度精神文明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鲤城区住建局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为契机,以“创文明单位,树住建形象,促经济发展”为文明创建口号,紧紧围绕鲤城区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争创市级文明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和行之有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一、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创建水平。

住建部门作为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窗口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不仅是做好建设工作的重要保证,而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威信的一个重要载体。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局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赋予了住建系统文明创建新的时代内涵。一是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以张翼局长为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构建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重点职能股室重点抓、各相关股室协作抓、全局上下共同抓的创建机制,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人人参与、齐抓共建”的立体式创建格局,确保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规范运作。二是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住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优化创建工作机制,把住建工作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贯穿于住建工作的始终。三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了党、政和工、青、妇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创建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服务质量。

在修订完善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执行机关勤政廉政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组织人事工作公示制、行政工作例会制、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公示制等制度。加强机关考勤制度、周例会和讲评制度、加强和改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教育培训、协同协作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干部约谈等制度,形成较为规范的工作惯例。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确保推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健康进行,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精神动力。
   
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建设行业队伍,是创建文明单位的动力源泉。为此,我局注重从四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 加强思想教育,强化道德修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树新典型,分层次、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力度。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新时期住建系统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拓宽了内涵、注入了动力。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全面推进系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树立住建行业正气,大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们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和竞赛,不断提高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我局现有2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成人教育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班在职深造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优化知识结构。上半年以来,共组织业务培训、竞赛、培训人员达30多人次,同时我局开展培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四员”培训近百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系统共有10多人次荣获区级以上的荣誉。

(三) 举办教育活动,活跃文化生活。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形式进行宗旨教育、爱国、爱岗教育,不断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积极组织参加道德模范评选,以及组织做好“感动泉州”十大人物、“好少年、我身边的好人等评选活动,积极参与迎接文明城市考评迎检工作,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组织花灯展、乒乓球赛、拔河比赛、登山比赛、跳棋比赛等形式的文体活动,引导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开展志愿服务,增强责任意识成立近30名志愿者的鲤城区局青年志愿服务队,并网上注册登记。通过开展路面保洁、清理卫生死角、倡导低碳节能的“垃圾不落地”活动、“家园清洁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一是开展四城创建宣传活动。通过组织青年突击队、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等青年志愿服务成员,志愿服务鲤城建设,工作在一线、战斗在一线,发挥青年突击队和工人先锋号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更好地推动鲤城跨越发展。同时结合法制宣传日,在住建行业服务窗口和我区志愿者设点对建设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广大市民知法、懂法,丰富安全生产、文明建设知识,更加了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有力地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稳步实施,挖掘城市的潜在资源,深化城市的内涵,提高城市的品位。二是开展城市环境大整治。组织以市容督导志愿服务队为主打军的青年志愿队伍,对我区笋江公园等多处公共绿地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清理垃圾死角、垃圾堆,宣传公共卫生共同维护思想,更好地“美化、绿化、亮化”鲤城,擦亮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全国生态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牌匾,推动城市管理逐步走上精细化轨道。三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活动。组织青年干部职工扛起扫把、走上街头,与环卫工人一起,亲手为古城泉州“梳理容颜”,用实际行动响应建设“美丽社区”的号召,开展“美丽社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四是开展种植“青年志愿绿化林”活动。牵头组织开展312日植树节活动,组织与区文明委等单位共建鲤城区青年志愿绿化林,共同以“倡导低碳生活,志愿服务我先行”为主题,宣传“我是鲤城人、我为鲤城城市建设争光”理念。在建设战线上创先争优,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深入发展。五是表现突出屡获殊荣。鲤城区住建局荣获“福建省级青年文明号”表彰、“泉州市住建行业法制先进工作单位”、鲤城区首届“首届法治示范单位”等殊荣。六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我局通过签订计生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开展计生、综治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筹集资金近2万元,慰问特困职工、党员和困难家庭30人次。积极开展“关爱女孩献爱心”等主题实践活动,资助鲤中和平二女户资金1000元解决其上学问题。充分发挥住建局的工作职能和挂靠在我局的区“石结构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美丽社区”创建办等10个综合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靠前服务,积极为“环湾城市”和“美丽社区”创建搭桥辅路,力推今年我区“环湾城市建设年”建设类项目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投资实施小街巷路灯、路面及排水系统、公厕、排水管沟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推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再完善、再提升,助推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区、美丽社区等“四城”创建工作,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围绕学雷锋·做表率·促跨越这一主题,组织住建系统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美丽鲤城 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助推“四城”创建行动,建设美丽社区,共创美丽鲤城梦。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和组织30多人次参加义务献血活动。

四、加强职能发挥,抓好服务工作。

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履行住建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突出抓好服务群众工作,工作效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一是我局加积极主动融入环泉州湾城市规划建设总体布局,抢抓一切发展机遇,持续推进宜居城市建设,为加快我区城市化进程,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增强中心城区的集聚力和辐射带动力作出不懈的努力。二是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扎实推进“美丽社区”建设,强化市政公用设施投入、市容市貌管理、文明工地、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三是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实施公民道德素质工程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平安鲤城”创建活动,抓好行政审核审批、法律法规宣传、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抗灾防灾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有力推动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积极做好文明委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投票工作,组织做好“感动泉州”十大人物、“我身边的好人”等评选活动,开展清明祭扫烈士陵园活动,做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并通过组织一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开展春节、元宵等“我们的节日”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三个文明建设。

五、加强道德建设,落实社会责任。

(一)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学习纲要精神,扎实抓好道德约束、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三项工作。积极开展“树行业新风,建满意窗口”、“心系人民群众,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等活动,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使全局上下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教育职工绝不能参与社会丑恶活动,反对迷信、崇尚科学,做一个有文化、讲文明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机关效能管理有关制度,先后印发实施《鲤城区住建局考勤管理制度》、《鲤城区住建局请销假及外出报告制度》、《年度考核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规范管理;切实抓好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通过固定的公开栏公示、召开局通报会通报、媒体宣传、局网站等公开政务,及时宣传有关城建领域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服务对象询查信息、办理相关业务,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认真落实并不断充实完善岗位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做到有询必答、有诉必理、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聘请5名内部监督员、8名勤政廉政监督员和10名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定期召开座谈会和组织不定期明查暗访,扎实有效地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局领导班子积极参加“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和现场接访活动,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塑造服务型机关形象。

(三)认真实施育苗工程。一是配合市直有关部门高起点规划建设学校、图书馆、科技馆和休闲广场、公园、绿地等城市重要公共建筑和公共开敞空间。我区在开展三大片区规划设计中精心规划配套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及相应居民公益服务设施,在古城内通过旧厂房的改造建设源和1916、六井孔、T淘园等创意产业园,在江滨北路规划了儿童创意产业园;在江南城市综合体规划了江南公园(二期)、江南学园和鲤城区文体活动中心各一处;在站前大道片区规划了江南中心城市公园两座。今后,我区将继续实施项目带动,优化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功能,努力为未成年人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的活动场所。二是全力做好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监督指导。我局根据职能特点,抓好服务先行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开展学校及周边在建建筑工程专项检查活动,加强过程监管,强化施工、监理、检测的行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强化形象建设,营造创建氛围。
    我局注重从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入手,扎实推进形象建设。坚持绿化、美化、净化制度,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重视服务窗口环境建设,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配置齐全,服务规程等软环境设置合理、美观。系统各单位普遍设立了图书室、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室,文明建设抓规范,争先创优求实效,拓展渠道抓服务。通过不断深化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双丰收”,极大地激发了住建系统干部的工作热情,树立了崭新的住建行业形象,推动了住建事业的长足进展,促进了鲤城区城市建设的大跨越。

               

 

                                                                                                                                                           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