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住建局四举措全面推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事项
时间:2022-05-25 17:30 浏览量:1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租赁管理,方便群众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鲤城区住建局多措并举,全面推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事项。该服务事项于5月上旬正式上线,经前期调试、业务培训,5月19日在鲤中街道成功办结首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事项。

  一是职权下放便民化。依托省市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泉州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下放权限,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登记备案受理和初审业务,住建部门负责终审及备案证明出具。

  二是办理流程规范化。制定房屋租赁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组织开展全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系统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房屋登记备案操作流程,累计培训16人。

  三是承租双方有约束。属于违法、违规建设等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房源将不予备案并纳入房源预警名单,出租人在整改到位且经相关部门复检合格前不得出租房屋。

  四是落户就学有保障。租住中心市区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满两年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承租人落户、子女就学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