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鲤城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1-18 09:38 浏览量:1

关于印发鲤城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鲤建〔20178

 

 

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股室(单位):

为吸取116日下午430分滨江总部经济区3号地块发生的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教训,根据全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年终岁末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区住建局决定在前一阶段集中开展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基础上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整治,制定了《鲤城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117

 

鲤城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吸取116日下午430分滨江总部经济区3号地块发生的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教训,在前阶段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及范围

(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17120日。

(二)检查范围:全区受监的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大检查以“企业自查自纠、区住建局组织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成立鲤城区建设工程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住建局张翼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张克曼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建设工程管理股、区建筑安全监察站、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具体工作。

五、检查内容

(一)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管控体系建立情况,特别是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管理体系以及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情况;企业及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监控及定期自查自纠情况;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

(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消防安全、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动员部署,全面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将责任落实到企业、到建设工程项目,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设立的举报电话、举办平台等举报安全隐患,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要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予以公开曝光。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有关单位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自查整改不认真、拒不自查、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记分的要严格记分,该停工的要责令停工,该查处的要立案查处。全区所有受监的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应于2017120日前,登陆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主要责任主体自查自纠模块登记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四)构建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与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标准化提升工程、创建安全发展行业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大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区安监站要及时汇总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并于1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局建工股。联系人:蔡志成,联系电话:22355820,电子邮箱:w23558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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