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建〔2017〕14号
局属有关股室(单位)、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区属建筑施工企业:
为吸取“1.16”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巩固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促进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强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布置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区住建局决定于1月19日上午召开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2017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7年1月19日(星期四)上午8:40报到,9:00开会,时间半天。
二、 会议地点
区政府机关大院8号楼五楼会议室。
三、 参加对象
(一)区住建局领导:张翼局长、张克曼副局长;
(二)区住建局办公室、建工股、房管股、政策法制股,区质监站和区安监站全体人员,泉州市鲤城区地产开发公司、泉州市鲤城房地产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
(三)全区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四)全区在建工地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五)全区已办理报建手续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
(六)全区渣土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四、 会议议程
主持人:张克曼副局长
(一)张克曼副局长传达市住建局、区政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二)区住建局张翼局长做强调讲话;
五、 有关事项
(一)请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无故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另派员参会;无故未参加会议的,将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二)请局办负责会务安排。
(三)请局建工股负责通知全区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参会。
(四)请局审批股负责通知全区已办理报建手续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参会。
(五)请区安监站负责通知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参会。
(六)请区渣土办负责通知区属渣土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参会。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