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1-31 17:20 浏览量:1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

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

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泉鲤建〔201933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相关股室、局下属有关单位:

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根据《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鲤建2016113)精神,2018年第四季度我局在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暨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鲤城区现有在建项目26个,符合本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项目20个。本次检查采取听、查、看、问、测等方式对全区基础范围的20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检查,涉及19家施工企业和20家监理企业,共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累计对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记分191.61分,项目经理记分216.33分,监理单位记分142.3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记分183.1分,并责令相关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安全方面。一是模板支架使用的直角扣的扭转刚度性能不合格。二是个别项目未每隔三层设置水平硬防护。三是个别项目钢筋加工场未设置防护棚,预留洞口未设置防护,电梯井口、临边洞口未按要求设置水平防护。四是个别项目楼层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五是个别项目裸露的土体未采取覆盖等扬尘治理措施,外架未设置喷淋系统。六是个别项目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

(二)工程质量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承台、地梁的混凝土验收采用已废止的混凝土验收规范,验收内容不齐全。二是部分项目框架梁、剪力墙底部存在蜂窝、孔洞等质量缺陷,施工单位擅自修补混凝土缺陷且无相关的修补记录。三是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和签到表,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未到场到场参加。四是个别项目专项节能施工方案缺保温砂浆做法,砌体施工方案无针对性,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符。

三、处理意见

(一)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对检查中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较差,记分倒数第一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约谈;对未及时整改反馈的项目要差异化管理,列为下季度双随机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二)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职,按要求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仔细查找问题,明确各自的自控、检查、验收与监督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股室(单位)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停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督促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动态计分,情节严重的应进行立案查处。

(二)要强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在建工地要加强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推行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量现场标示制度,提高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的可追溯性。要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对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返修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三)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督促我区项目施工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坚决根除“以包代管”陋习,督促企业必须做到对每个项目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专项检查,并登记在册、记录在案、跟踪整改:重点对各类检(巡)查发现的隐患未“清零”、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企业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全区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附件:鲤城区2018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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