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1-19 11:30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全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泉鲤建〔202113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下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强化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有效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于20201127日起,在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了2020年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目前,鲤城区共有在建项目16个,本次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采取督查检查的方式,通过现场听、查、看、问、测等方式抽查全区基础范围的10个在建项目。本次检查共发出1份《责令停工通知单》及15份《责令整改通知单》,并根据动态监管办法对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共记86.93分,对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共记91分。

此次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专用账户落实情况,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工程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情况,施工单位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情况,区重点项目按合同履行工期情况;环境卫生考评期间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情况;建筑工程基建手续完善和建筑市场行为,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行为、项目班子持证上岗及到岗履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防护工作,消防安全工作,现场作业面施工情况;建筑废土安全文明运输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同时,我局随机抽取了检测单位专家,对塔吊、施工电梯和现场建筑材料进行检查、抽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建设单位均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均能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承发包、总分包合同签订等市场行为逐步规范,本次检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二是大部分施工企业基本能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与自行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三是大部分监理单位基本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责任,现场工程监理资料规范、完整。四是全区建筑工地围挡、规模以上工地车辆冲洗、渣土密闭化运输、场地硬化及绿化覆盖基本能按要求落实,基本实现主体工程外脚手架、部分工程四周围墙设置喷淋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形势持续稳定。五是抽检的混凝土预拌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用砂情况合格率100%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管理方面。一是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能完整提供劳务分包、建筑材料、机械租赁等支付凭证;二是个别施工企业到岗到位情况较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二)施工安全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存在扫地杆、水平拉杆均未双向设置,部分扫地杆离地大于200mm二是个别项目未每隔三层设置水平硬防护。三是个别项目钢筋加工场未设置防护棚,预留洞口未设置防护,电梯井口、临边洞口未按要求设置水平防护。四是个别项目楼层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五是个别项目脚手架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六是个别项目未建立疫情防治制度。

(三)工程质量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承台、地梁的混凝土验收采用已废止的混凝土验收规范,验收内容不齐全。二是部分项目框架梁、剪力墙底部存在蜂窝、孔洞等质量缺陷,施工单位擅自修补混凝土缺陷且无相关的修补记录。三是监理单位未对基坑支护按规定组织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就进入下一道工序。四是个别项目基坑支护未按规定要求验收。

三、处理意见

今年以来,我区各在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对市、区两级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严抓落实,通过2020年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现对检查中发现钢筋安装较不规范、未认真做好迎检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检查的源昌江南城(建设单位:泉州溢源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针对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按整改通知要求,明确各自的自控、检查、验收与监督责任,仔细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检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督促我区项目施工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坚决根除以包代管陋习,督促企业必须做到对每个项目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专项检查,并登记在册、记录在案、跟踪整改:重点对各类检(巡)查发现的隐患未清零、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企业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全区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二)持续开展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建设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外脚手架主要材料及构配件、建机一体化企业和施工升降设备等专项整治,结合双随机和日常检查,从严从重督促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立案处理,并报市住建局进行曝光。

(三)继续强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推行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量现场标示制度,提高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的可追溯性。要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对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返修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四)持续开展建筑施工节前安全检查。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持续开展建筑施工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消防安全检查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巡查、检查内容,建立检查反馈闭环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分类信息台帐,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培训和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附件:鲤城区2020年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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