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领域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
时间:2022-09-15 09:38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住建领域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

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

 

泉鲤建〔2022148

 

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股室(单位)

为有效防范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闽建安函〔202297号)、《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领域.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泉建综〔202276号)要求,现就开展住建领域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结合事故多为重点车辆和工程机械引发的实际,聚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和工程机械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落实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防范责任,有效化解风险整治隐患问题,健全完善全环节、全链条的安全管理机制,坚决遏制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委办牵头组织下,围绕、车、路、企业,突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和工程机械,聚焦典型问题、关键环节、重点区域,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严厉打击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整治重点

(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突出资质核查,对新设立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要求,严把准入关;对已审批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资质批后动态核查,重点核查混凝土运输车等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渣土车:突出使用管理,房建市政工地是否使用合法合规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施工工地是否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场内运输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程机械(房建市政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

1.突出日常管理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安全管理、建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对进入房建市政工地施工区域内的工程机械和车辆,是否明确每台机械设备的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频次,是否对每台机械设备开展检查,并留有台账。机械设备是否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鉴定报告,是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机械设备的合规性资料是否报监理单位审查。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是否安排专人指挥,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人货混载,违章载人,是否用电动手推工程车载人。进入施工现场车辆是否实行限速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是否统一停放在指定的位置,是否存在乱停乱放,非施工车辆是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电动工程三轮车是否驶入施工升降机、施工楼层或地下室等。

2、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设备安装、拆卸等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首次安装或附着后是否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是否使用未进入省厅建机一体化平台设备;是否无安装(或拆卸)告知书或告知书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装(或拆卸);在拆装、附着、加节或顶升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是否按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是否按规定检测合格投入使用;监理单位是否对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等事项进行督促审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整治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安全站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房建市政工地渣土车及施工区域内混凝土运输车、工程机械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源头管控。区安全站要组织对房建市政工地渣土车及施工区域内混凝土运输车、工程机械开展全面摸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台账资料,列出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和防范要求。

(三)加强联合执法。局建工股、区安全站要积极参与区安委办开展的联合执法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9月9日前)。局建工股要参照整治重点内容,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本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

(二)检查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5日前)。区安全站要组织开展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为重点的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按照工作职责分工,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要针对检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责,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总结责任落实、链条管理、监管执法、法治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推动整体提升。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结束后,要持续做好建章立制等长效工作,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局建工股、区安全站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社会经济安全发展的高度,根据职责制定专项整治细化方案,全力抓好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工作。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局建工股、区安全站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区安委办,结合“道路交通百日攻坚”要求,开展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加强分工协作和协调配合,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联动,充分发挥合力,推动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强化曝光。局有关单位要将宣传警示曝光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依托电视台以及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曝光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典型违法、事故案例以及企业违法违规等问题,发动相关企业和群众支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区安全站需在攻坚期间每周一上午9前报送上周工作情况(详见附件),每月1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113日前书面报送工作总结至局建工股

 

附件: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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